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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方位解析《民法典》, 助您了解《民法典》编纂的背景、重大意义、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2、深度解析《民法典》对各民事主体的行为产生的深刻影响,在工作、学 习和生活中正确理解与适用《民法典》; 3、帮助您快速学习和掌握《民法典》,系统性掌握《民法典》的精髓,快速提升实务 运用技能。
第一讲:民法典
一、民法典的编纂与立法发展
二、民法典的体系
三、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重要问题
四、《民法典》与其他民事法律规则的联系与区别
五、《民法典》对我们生活的改变与特点分析
六、《民法典》意义
七、《民法典》对商业经济的影响
八《民法典》的亮点
第二讲: 《民法典》之《总则编》
一、 自然人
1、民事权利和民事能力
2、监护
3、失踪和死亡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和民事权利能力及相关法律问题
1、民事权利能力
2、意思表示
3、未成年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法律效力如何?
4、 民事法律行为何时生效?
5、虚假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6、欺诈情况下签订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7、撤销权行使的期限
8、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三、代理
1、代理分类
1) 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
2、表见代理
3、代理权终止
4、 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的分类 2)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5、诉讼时效和诉讼期间
四、 法人
1、法定代表人的法定地位、行为效果和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
2、股东滥用权利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股东撤销决议权
4、法人的解散与清算
都有经典案例分析
第三讲、《民法典》之《物权编》
一.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财产权。进一步完善了物权法律制度。
二、加强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
1、强化业主对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 优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 小区自治
2) 小区共有部分使用
3) 小区共有部分的收益
2、为了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作出决议难的问题,适当降低业主作出
决议的门槛。
3、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三、 创设居住权,没有房产证也可约定永久居住
1、立法目的
2、含义
3、居住权的生效要件
4、居住权撤销方式
5、居住权限定条件
四、新建房屋所有权的确定规则
1、确权规则的判断
2、相反证据
3、处分中房地一致原则
五、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
1、明确 70 年产权到期的解释
2、产权到期续费的规定
六、完善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的规则。
1、补充了有关清偿顺序的规定。
2、对于抵押物价款的债权担保赋予优先效力。
3、删除具体登记机构的规定。
4、物权变化
1) 物权的保护及其体系化
2) 不动产登记与不动产权属确认
3) 动产交付与动产物权变动
4) 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规则
七、担保物权
1、担保物权部分的主要内容
2、.担保物权部分的主要变化及其背景
3、担保物权部分的重点难点问题
1) 动产担保与特殊动产担保的物权变动问题
2) 如何理解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
3) 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效力的例外情形
4) 非典型担保与民法典中担保物权体系
5) 关于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是否允许设立担保物权
6) 实践中最高额抵押的常见裁判规则
7) 担保物权期间问题
8) 抵押物转让规则变化的现实意义
9) 应收账款的质押实践操作问题
10) 动产担保物权的优先效力问题
11) 实践中常见的担保物权消灭情形及适用
八、 《民法典》担保新规
1、当事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情形作 出约定。
2、关于保证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
3、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4、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5、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变化
6、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为 6 个月
7、最高额保证参照适用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
8、债权转让需要通知保证人才对保证人有效,认可禁止债权转让条款的
效力。
9) 债权人可以就债务转移后保证责任承担另行作出约定, 第三人加 入债务的,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10) 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从权利消灭之日起算。
11) 保证人的追偿权与代位权, 取消保证人之间相互追偿。
12) 调整了不得为保证人的情形
都有经典案例分析
第三讲: 《民法典》之《合同编》
一、合同编变化
1、 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 合同编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合同制
度。
2、完善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规则。
3、完善格式条款
4、增加预约合同
5、完善代位权和撤销权
6、细化债权转让、债务转移制度
7、增加债务清偿抵充规则
8、有名合同改为典型合同
9、增加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的典型合同
10、买卖合同完善,细化了质量异议
11、增加了租住同权住房制度
12、细化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3、修改完善了赠与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等典型合同
14、增加了准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15、强化对债权实现的保护力度。
16、加大对弱势合同当事人一方的保护。
17、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18、是补充完善债法的一般规则。
二、 合同编的具体内容
1、合同的一般规
2、合同订立的要点
3、合同的效力
4、合同的履行
5、合同的保全
6、违约责任
7、典型合同 1)买卖合同 2)运输合同
都有经典案例分析
第六讲:《民法典》之《继承编》
一、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
二、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
三、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适当扩大了扶养人的范围,以满足养老形式多样化 需求,促进老龄产业发展。
四、完善债务清偿规则。
五、增加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修改
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继承法中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切实尊重遗嘱
六、完善代为继承人制度
七、改变同一事件中死亡,确定死亡时间八、改善遗嘱了遗嘱效力的规则 都有经典案例分析
第七讲:《民法典》之《侵权责任编》
一 、侵权责任法修改的原则和价值理念
二、优化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
三、增加自甘冒险的规定
四、修改人格财产利益保护规则。
五、限制人格物损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六、增加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
七、修改公平责任规定。
八、修改委托监护的责任分担规定。
九、修改用人单位责任规定。
十、修改个人劳务责任规定。
十一、完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中的赔偿权
十二、完善警示召回规定。
十三、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 责任。
十四、完善盗抢机动车责任规定。
第四讲:《民法典》之《人格权编》
一、人格权概述及修改意义
二、明确了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三、规定了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具体内容。
四、规定了姓名权、名称权的基本内容,并对民事主体尊重保护他人姓名权、名称 权的基本义务作了规定。
五、规定了肖像权的权利内容及许可使用肖像的规则,并对可以合理使用他人肖像 的情形作了规定。
六、规定了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内容。
七、针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进 一步强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并为即将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留下衔接空 间。
八、规定对死者人格权益的保护
九、规定人格权收到侵害后的救济方式
十、确立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 十一、性骚扰
都有经典案例分析
第五讲:《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
一、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关系到家家户户的利益。 婚姻家庭编修改的意义和作用
二、修改禁止结婚的条件
三、是增加婚姻无效的情形。
三、增加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四、完善离婚赔偿制度。
五、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六、夫妻共同债务
七、增加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处理
八、删除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
九、扩大收养人的范围
十、扩大收养人数
十一、增加收养人禁止性规定
十二、增加民政部门收养评估
都有经典案例分析
律师、全国首届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企业培训师、IFA财富管理师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中国《民法典》参与修订者
中国合同法家庭委员会委员
山东省国资委入库专家律师
IFA财富管理师/全球投资与移民律师理事
山东招投标协会会员/山东破产管理人委员会委员
山东省律师协会家事专门委员会主任
山东省妇联齐鲁巾帼志愿团讲师
《中国妇女》杂志和《祝您幸福》杂志的特约撰稿人
济南市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仲裁员
济南市妇联妇女维权服务团和反家庭暴力副团长
济南市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仲裁员
山东省公安厅和山东省高院值班律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监督员、
济南市高新区法院人民调解员
曾任:某法制类报社 记者/编辑(社会与法)
现任:某知名律师事务所
至今为止累计授课200场,参训学员高达20000人,课程好评率从90%,所代理诉讼案近千起,胜诉率达85%以上,很多案件调解结案后,深受当事人的信任和满意。
擅长领域:民法、金融保险、融资担保、合同和公司综合业务、财富传承与财富管理、破产重组、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婚姻与继承。
实战经验:
李老师有着14年山东法制报记者和13年律师执业的实战经验,身为法制编辑记者,对当时社会新闻时事法制热点的撰写直入人心,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也为此扎下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后成功转型成为一名职业律师。
李老师转型后,为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电力发展公司、济南市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山东电力等二十几家企事业单位做常年法律顾问,从而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经验,老师在圈内也十分知名,被多家普法栏目组邀约成为专家律师,曾作为山东新闻广播电台《周末说法》、齐鲁电视台《律政俏佳人》、济南教育电视台《周末家长会》及济南新闻广播电台《爱情1+1》的专家律师,能针对当代的法制法规给予独特的见解,并且所代理的多个案例均被拍成普法栏目剧,广受大众喜爱。李律师被选任在山东省公安厅和山东省高院值班律师,也被选任为山东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同时老师还有扎实厚重的法律理论功底,所发表的企业法律论文多次获得山东省和济南市的律师论文奖,并且在部级和省级刊物发表文章超50多篇,积累了丰富的企业法律诉讼经验,针对企业的法律风险提出规避意见和合理合法的建议,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山东省律协律师论文一等奖: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法律问题探析》、《股权代持的利弊分析》、《论企业合同合规性审查的法律风险控制》、《浅析招标文件中否决投标情形的设计与法律风险》等。
▲山东省律协律师论文二等奖:《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风险防范》、《论家族企业的顶层设计》、《银行融资担保的法律风险分析与控制》等
▲在《正义网》和《山东律师》所刊登的《定分止诉,律师的责任和担当》,阅读量达到了100万,点击量达到500万,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与共鸣。
成功代表案例:
01-曾为国有电厂讲授《企业合同审查与法律风险防范》课程,课程结束后,帮助且辅导了该企业一名参训学员,对于合同签约的风险和陷阱防范,成功帮助该学员挽回了一份上千万元的合同订单。
02-曾为某投资公司讲授《合同的合规性审查与策略》课程,课程结束后,该投资公司老师辅导之下,进行了某大型投融资项目合同的重新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用合同履行的不安抗辩权,避免6000万项目被诈骗损失。
03-曾为中国路桥建设公司讲授《防范用工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课程,课程结束后,帮助并辅导该企业的人力资源部与近200人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提升了该企业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意识,避免该企业出现工伤造成的巨大损失。
04-曾在上海为全国的保险公司及银行大客户经理讲授《家族财富的股权及大额保单操作实务》课程,通过对财富传承的股权、大额保单的实务操作的授课,后续有三位学员已成功签下了超过300万的大额保单。
05-曾为某国科技公司讲授《公司治理法律策略》课程,通过讲股东瑕疵出资的法律风险时,公司负责人意识到该公司正与某公司洽谈投资入股事宜,根据我讲到的风险马上派人去调查核实对方出资情况,发现对方出资实物出资被抵押担保,解除合同,避免1800万元的损失。
06-曾为某大型国有企业讲授《公司治理法律策略》课程,讲到公司资产的并购法律风险时,公司一位负责人根据我讲到的内容,又重新派人到准备并购的企业尽职调查,发现公司账目造假,及时解除合同,避免2亿元的损失。
07-曾为某房地产公司讲授《招投标管理与策略》课程,公司负责招投标的人员都参加听课,通过讲授如何避免废标的技巧时,学员们纷纷表示十分受用,课程结束后,学员根据我讲授的要点,由原来的50%中标率提高到到80%,获得企业单位领导的高度认可!
……
主讲课程:
《民法典》与《九民纪要》对信贷业务影响及应对策略
《民法典》对银行业影响及应对策略
《九民纪要》对银行信贷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解读《民法典》的“道”与“术”
《民法典》对家族财富传承与资产管理的应对策略
《民法典》视野下企业合规管理的风险策略
《民法典》对金融业“变”与“不变”
解读《民法典》的“变”与“不变”
《财富传承与资产管理的法商智慧》
《家族财富中股权法律风险与应对策略》
《防范用工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招投标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策略》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与防控策略》
《企业依法治企与合规管理的策略》
《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设计策略》
《企业合同审查与法律风险防范》
《公司章程与治理法律策略》
《物权与融资担保法律实务》
通过自己代理过的大量的实际案例,生动有趣的呈现出来,分为“以案释法、解决策略、法律法规、深度思考、案例感悟”几个板块,以点带面,深入浅出解读案例,最后,用打油诗启发人们思考,指导生活,避免损失;让学员在寓教于乐中学习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