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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

课程编号:36454

课程价格:¥31000/天

课程时长:2 天

课程人气:251

行业类别:行业通用     

专业类别:政府智库 

授课讲师:王琛磷

  • 课程说明
  • 讲师介绍
  • 选择同类课
【培训对象】


【培训收益】


第一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意义及对市场经济的影响
第二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条文解释
第三章:新旧消费的对比
一、新消法中的客户“犹豫权”与“后悔权”
二、扩大“三包”规定适用范围
三、部分商品和服务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四、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要负连带责任
五、加重发布虚假广告责任,发布虚假广告须负连带责任
六、加大力度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七、精神损失纳入赔偿范围
八、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提至三倍
九、消费致死伤受害人可索双倍惩罚性赔偿
十、消协可公益诉讼霸王条款
十一、强制召回首次入法
第四章:新消法实施后的常见问题
一、网购商品包装拆了还能否无理由退货?
二、网购平台只要给消费者提供卖家真实信息就能完全免责了吗?
三、无理由退货的7天期限遇到节假日和长假怎么办?
四、最终解释权是否还存在?
五、消费欺诈的定性
六、消费者知假买假是否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第五章:消费者权益及投诉条件
一、消费者权益
1、知情权
2、自主选择权
3、人身财产安全权
4、公平交易权
A、关于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B、关于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C、关于商品和服务的计量
5、依法求偿权
6、获得知识权
7、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
8、监督批评权
9、受尊重权
二、应该受理的投诉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有明确的被诉方;
3、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4、投诉人应当是消费者争议的利害关系人;
5、未超出投诉期限(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在一年内的);
6、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7、消费者投诉时应当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8、消费者最重要的是收集好所有有利凭证;
三、不予受理的投诉
1、经营者之间的购销(经销)方面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产生的纠纷;
3、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4、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非用于生活消费的,但农民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除外;
5、商品或服务系无偿所得或受赠送的,但为促销所提供的赠品、免费服务除外;
6、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 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而又以该瑕疵提出申诉的;
7、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或保证期限,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8、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超过投诉期限的(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9、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处理的;
10、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六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体系
民法典即将颁布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七章:答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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