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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中常见的合理避税方法
    时间:2022-06-09

流动负债主要指企业将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 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交利润、其它应付款、预提费用以及视同流动负债的 职工福利费等内容,它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下面我们将分别阐述其常见的一些虚 假账务处理手法。

一、短期借款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短期借款指企业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包括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款 项。

 1、虚计费用,调节利润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短期借款利息采用预提的方式,每月计入财务费用。有的企业为了 调节当年损益,就采用虚提银行借款利息,通过期间费用账户转入当年损益。如:某企业 12 月份借入一笔 为期八个月的银行借款,利息总额为 8 万元,规定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同归还。按照规定,利息应采 用预提的方法,每月计入财务费用账户 1 万元,但该企业为了在年末光交所得税,就采用在当年多预提短 期借款利息的舞弊手段,于年末将 8 万元利息全部计入当年损益,使当年利润少实现 7 万元,漏交所得税 2.31 万元。

2、将短期借款(特别是展期的短期借款)记录、反映为长期借款,导致短期借款信息失真。

3、通过连续展期将应由长期借款解决的资金变通为短期借款,如通过连续展期形式将获取的流 动资金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付短期借款信息失真。

二、应付账款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1、应付账款长期挂账 主要表现在企业的若干“应付账款”明细款项长期未付而挂账,有的属于合同纠纷或无力偿还,有 的属于销货单位消亡而无从支付的情况,这样易导致虚列债务。例如审计人员在对某出版社进行审计时, 发现其应付账明细账中有数十家单位挂账已逾五年之久,经审计函证,这些单位大都已撤消或注销,或者 合并改组,该单位早应将这些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转为营业外收入,但其却一直列为负债,结果必是虚列 债务。

 2、虚列应付账款,调节成本费用 有些企业为了调控利润的实现数额,就采用虚列应付账款的方式,虚增制造费用,相应减少利 润数额。例如,某企业为了少缴企业所得税,在 12 月份,以车间修理为名,虚拟一提供劳务的单位,将自 己编制的虚假劳务费用 8 万元,作为应付账款进行账务处理,即“借:制造费用--修理费,贷:应付账款--××” 从而使 12 月份的产品成本虚增。假使该月产品全部销售,就会虚增销售利润 8 万元,结果会使本期利润 虚减 8 万元,相应在地偷漏企业所得税 8×33%=2.64 万元。

3、利用应付账款,隐匿收入 有些企业为了隐藏一些非法收入或不正常收入,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就会在收到现金(或银 行存款)时,同时挂“应付账款”。例如,审计人员在对某企业审查过程中,发现一张凭证为:“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后附一份进货清单,一张进账单,经盘问出纳人员,才知为企业一笔非法收入。为了隐瞒 这笔收入,该企业领导人授意财务人员挂在往来账上。

4、故意增大应付账款 如某企业采购人员在采购某物时,会要求对方开票员多列采购金额,套取企业现金。例如某日 化工厂采购员张×在采购原料时,要求对方开具 5 万元的发票金额,而实际合同价为 4.2 万元,采购员伙同 对方开票员将 8 千元现金套出私分,使企业财产受到损失。

5、利用应付账款,贪污现金折扣 指有些企业在支付货款符合现金折扣的条件下 按总额支付 然后从对方套取现金私分或留存“小 , , 金库”。按规定,对付款期内付款享有现金折扣的应付账款,先按总价借记“材料采购”,贷记“应付账款”, 在付款期内付款时,对享有的现金折扣应予以扣除,而以折扣后的金额付款。但有些企业付款时,对享有 的现金折扣不予扣除,通过以下方式套取现金折扣,即:“借:应付账款--××单位(总价),贷:银行存款”, 之后再从销货单位拿取折扣部分。

6、故意推迟付款,合伙私分罚款 有些企业财务人员伙同对方财务人员,故意推迟付款,致使企业支付罚款,待支付罚款时,双 方私分此罚款,使企业财产受到损失而肥了个人的腰包。

7、隐瞒退货 企业向供货单位购买货物后,取得了蓝字发票,但又因故把货物退回,取得了红字发货票,而 作弊人员用蓝字发票计入应付账款,而将红字发票隐瞒,然后寻机转出,贪污“应付账款”。如审计人员在 对某家俱厂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家俱厂一笔应付账款十分可疑,经函证,发现此购货对方早已退货,而应 付账款却被几位财务人员合谋套出私分了。

8、不合理挤入,假公济私 有些企业对于一些非法开支,或已超标准或规定的费用,人为挤入“应付账款”进行缓冲,如审计 人员在对某一热水器生产企业审计中发现,该企业曾购入三辆“新大洲”摩托车,企业财务人员的账务处理 为:“借:固定资产,贷:应付账款”,但审计人员在盘点企业固定资产时,却没有发现这三辆摩托车。后 经知情人透露,才知三位企业领导人利用公款买摩托车送给考入大学的子女作为奖励。

 9、用商品抵顶应付账款,隐瞒收入 企业用商品抵顶债务,不通过商品销售核算,隐瞒商品销售收入,偷漏增值税。企业如用商品 抵顶债务时,通常作:“借:应付账款,贷:库存商品”的会计分录,故意不作销售,不记增值税(销项税)。 如某化纤厂以其产品抵顶应付账款 35100 元,该厂作如下账务处理:“借:应付账款--××35100, 贷:库存商品--××35100”,结果隐瞒销售收入 30000 元,销项增值税 5100 元,虚减利润。 三、预收账款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1、利用预收账款,虚增商品销售收入 有些企业利用预收账款来调节商品销售收入,将尚未实现的销售收入提前作收入处理,虚增商 品销售收入,调节利润;这些企业为平衡利润,在未发出商品时就虚作商品销售收入,虚增当期利润,在下 一个会计期间再冲回原账务处理。如某企业商品销售采用预收账款形式,收到货款作:“借:银行存款,贷: 预收账款”的会计分录,待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将预收账款转入产品销售收入,作:“借:预收账款,贷: 产品销售收入,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账务处理。该企业在 1999 年 12 月预计不能完成 目标利润,遂于年底将几笔预收账款转为销售收入,以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 该企业这几笔销售收入并没有同时结转产品销售成本,纯属人为调节损益。

2、利用预收账款,偷逃收入、税金 有些企业将预收账款长期挂账,不作销售处理。如某印刷厂,收到客户交来货款时,作“借:银 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待客户取走印刷品时,该厂继续将预收账款挂账,不转作收入,也不结转成本, 以达到偷逃收入和税金的目的。

四、预提费用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1、虚列预提费用 有些企业为了达到减少本期利润,少交所得税的目的,采用虚列预提费用的方式来人为地调节 利润。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某企业大修理实行预提费用制度,按常规,费用早应提足,但该企 业却在预提费用中一直列支此项,后经查询,才得知该企业为了继续享受国家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而要 作成“真盈假亏”的假象。

2、预提费用长期挂账 有些企业对已预提完毕的预提费用支付时不转销,支付时又重新计入成本费用账户,以达到增 加当期费用之目的。 如某汽车制造厂,预提大修理费用时,作:“借:制造费用,贷:预提费用”的账务处理,待实际 发生时,又作:“借:制造费用,贷: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并未冲销已提足的预提费用金额,这样的结 果使企业虚增了制造费用,虚增了生产成本。

 3、不预提应预提的费用 有些企业因本期的费用支出较大,为了不影响期末预计利润,则采用“压缩”费用的方法,对按规 定应进行预提的费用不预提,以降低过高的成本费用,虚增或虚保当期利润。

五、应付工资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1、利用工资费用,调节产品成本 企业为了调节产品成本和当年利润,人为地多列或少列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工资费用,从而达到 调节利润的目的。 例如,审计人员在审查某企业应付工资时,发现本年度工资费用比上年度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经进一步审查得知,在建工程工资支出 60 万元计入生产成本。由此而增大了产品成本,随着产品的销售, 必然会导致当年的利润减少。

2、冒领贪污 有些企业的会计人员利用会计部门内部管理不健全,虚列职工姓名,或者使原始凭证与记账凭 证不一致,进行贪污。 如审计人员在对一空调生产企业审计时发现,工资表中很多人的签章似乎出自一人之手,经盘 问出纳人员得知,其利用本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虚列了职工名单,伪造签名后领出现金据为已有。

3、支付利息,计入“应付工资”科目 有些企业支付职工购买本单位债券的利息支出计入应付工资,重复列支费用,虚减当期利润。 按照规定,企业发行债券应支付的利息,每年都应通过计提的方式将应付债券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支付利 息时应冲减应付债券。在计提利息时作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记“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的账务处理。 但有的企业为了隐瞒利润,一方面在计提债券利息时列入财务费用,另一方面在支付本企业职工购买的债 券利息时,通过“应付工资”重列费用,使已经支付给职工的利息,在“应付债券”贷方挂账。如 A 企业发行 5 年期公司债券 100 万元,利率为 8%,本公司职工购买 50 万元,当年企业共提利息 8 万元,列入财务费用。 次年 2 月先支付外单位利息时企业作:“借:应付债券 4 万元,贷:现金 4 万元”;将应付本单位职工的债券 利息 4 万元并入当月工资一起作“借:应付工资,贷:现金”的账务处理,然后挤入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 减少利润 4 万元。 六、应付福利费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有些企业由于职工福利费开支数额较大,为了多提职工福利费,人为地加大工资总额,在此基 础上按固定比例(14%)计提,则职工福利费数额相应地会人为加大。 例如,某企业“应付福利费”账户年年出现红字,支出的要比提取的金额大,一直处于超支的状态, 后经一特聘的财务顾问“指点”,该企业采取人为扩大工资总额这个基数,在提取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增大 应福利费的提取数的方法,很快红字不见了。由此而造成虚增成本费用,虚减利润的不实结果。

七、其他应付款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其他应付款”账户中核算。收到时作:“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待归还时,企业再作“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或逾期未还时,可以转为收入。但 有些企业将“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不转入收入处理,偷逃收入,偷逃税款。如某粮食企业销售粮食时, 收取麻袋押金,待归还时退还押金,对于逾期未退的,转入收入。但该企业却不结转其他应付款,使其长 期挂账,造成收入不实,负债不实的后果。

八、应交税金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应交税金业务包括计交各种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在未弥补亏损之前,未提取盈余公积和公益金之前不得分配利润。有些企 业却不遵守规定,在未补亏之前即分配利润,或者分配的利润大于可供分配的利润。这样的结果就会造成 账实不符,违法违规的后果。

 九、应交利润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在未弥补亏损之前,未提取盈余公积和公益金之前不得分配利润。有 些企业却不遵守规定,在未补亏之前即分配利润,或者分配的利润大于可供分配的利润。这样的结果就会 造成账实不符,违法违规的后果。

 

 利润方面常用的 12 种合理避税方法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经营成果。

企业的利润一般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 和营业外收支等部分。

其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存货跌价损失-营业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折扣与转让-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投资净收益是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投资收益包括股利和债券利息,对外投资分得 的利润,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以及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 转让取得款项高于帐面价值的差额。投资损失包括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 中所分担的数额,以及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 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收到的各种补贴收入,包括国家拨入的亏损补贴、退还的增值税等。 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余 额。营业外收入包括:罚款收入、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益,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 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赔偿金、违约金、公益救济性捐赠等。 利润常发生的舞弊主要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营业外收 入、营业外支出等业务。关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税金等常发生的舞弊,譬如:虚列产品和其他销 售收入调节利润,虚列销售成本和费用调节利润等,前面章节已用阐述。本章重点放在揭示投资收益、投 资损失、营业外收支等业务事项的舞弊行为。

1、虚列收入,调整利润 企业财务人员受上级领导指示,对已实现的收入不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企业领导人为了私利,授意会计人员虚增利润,造成企业虚盈实亏;有的企业谋求团体利益,虚增、虚减、 转移或截留利润;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为了偷逃税款,对已实现的收入不作销售处理:一是虚挂往来;二是不 入帐或跨期入帐,既逃交了税金,又达到隐匿利润的目的。 如:某企业领导对市场看好,产品畅销,效益较好。企业领导为了控制利润增长幅度,指使财 务人员将本年 300 万销售收入不入帐,500 万销售收入虚挂往来。使企业利润虚减了 200 万元(令相应的销 售成本计 600 万元),从而偷漏了所得税和增值税。

2、虚转成本,调整利润 有的企业管理混乱,财务部门受领导指意,人为地增加或减少销售成本,造成利润虚增或虚减。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库存帐没有设,每笔业务和成本结转都是通过计划利润来作相应的调整。 如:某外企,库存帐没有设,为了贷款,报表上必须得稍有盈余,为了将利润控制在 200 万元, 领导便授意将销售成本随意减少 500 万元,结果导致企业有 500 万元的销售成本未转销,使利润虚增 500 万元。

 3、转移股利收入,挂往来帐 投资企业收到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利,应作为投资收益下帐。有的企业为了截留分得的股利, 将股利不作投资收益处理,而计入其他“应付帐款”。 如:1993 年 1 月 1 日,A 公司购入 B 公司面值为 100 元的普通股 15000 股,另支付手续费 8000 元。年终收到分得的股利 65000 元。A 公司将取得的股利直接挂入“其他应付款”中以备以后挪用。

4、出售股票收益,用于职工福利 出售股票取得的高于股票帐面价值的数额,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有的企业为了弥补职工福利 费的不足,便转作职工福利费,以致于将出售股票收益予以截留。 如:某企业由于职工医疗费和其他福利费支出数额较大,企业有一种潜在的困难,故企业领导 者授意财务人员,将出售股票收益 20 万元,直接记入了“其他应付款”帐户,然后“其他应付款”帐户转入“应 付福利费”帐户,而不通过“投资收益”来处理。这样企业既虚减了利润,同时又逃交了应交纳的所得税。

5、截留联营利润,发放职工奖金 企业私心过重,与联营单位协商后,将从联营单位应分得的利润隐匿在联营单位。同时授意联 营单位将联营利润由“应付帐户”直接转入“其他应付款”帐户。以后,该投资单位根据需要将应分得的联营利 润直接从联营单位提现,放入“小金库”以备用于职工超税定额的工资及奖金。

6、隐藏联营投资利润,直接转入联营投资 现行制度规定,联营投资利润实行“先分后税”的原则,对外投资的企业分得联营利润后,应作为 投资收益下帐,依法交纳所得税。但有的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将应从联营单位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作 增加联营投资的处理,而不作投资收益入帐。 如:某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将从联营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追加了投资。双方协定,该企业 从联营企业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从联营企业的“应付利润”转作联营投资,即:借记:应付利润,贷:实收 资本。

 7、转移罚没收入,不作利润处理 企业在经济交往中,收取的赔款、罚金、滞纳金等各种罚没收入均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帐户,有 的企业为了将罚没收入挪作他用,便虚挂往来帐户。 如:企业向不履行合约单位收取罚没收入 8 万元,本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但企业却虚挂往来记 入“其他应付款”。

8、转移营业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而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 取得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联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不属经营性收入,不交纳销售税金。而经营 收入却应交纳销项税金。有的企业为了少交税金,故意将营业收入转入营业外收入进行核算。 如:某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售价 200 万元,成本 120 万元。双方结算后,企业本应作为收入入 帐,同时期末结转产品销售成本,并按规定交纳产品的销项税金及附加。但企业为了少交税金直接将收入 200 万元转入了营业外收入核算 同时结转成本时 冲减了“营业外收入” 结果使得企业少计交增值税 80000 。 , 。 元(令进项税为 210,598.00 元),少计交城建税 5600 元,少计交教育费及其附加 2400 元,对企业利润影 响额为 712,000 元,对应交的所得税影响额为(2,000,000-1,200,000-80,000-5,600-2,400)=234, 960 元。

 9、没收财产损失,计入当年损益 根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的各种罚没资金,应在税后利润中进行 分配。有的企业为了少交所得税,将被没收的财物损失直接计入了“营业外支出”。按年终实现的利润总额 计交所得税。 如:某企业非法经营,被没收价值 200 万元的物品。按制度规定,此损失应在税后利润中列支, 但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便全部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使当年虚减利润 200 万元,少交所得税 66 万元。

10、转移正常停工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按规定,由于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及非正常停工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但有的企业为了控制利润水平,延期交纳所得税,便将正常的停工损失也计入“营业外支出”。 如:某企业年终对机器的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在停工期间所支付工人工资及提取的福利费, 所耗燃料、动力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共计 20 万元,企业全部作为非正常停工损失,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 帐户,使其对利润的影响额为 20 万元,对所得税影响额为 6.6 万元。

11、提前报废固定资产,调整当年利润 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均应列作营业外支出。有 些企业为了调整当年利润和少交所得税,将部分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处理。 如:某企业于年底更新了 5 台正常运作的设备,原值 100 万元,已提折旧 40 万元。厂长授意, 财务部部门作了清理处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 60 万,借记:累计折旧 40 贷记:固定资产 100,于年末结 转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60,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60。结果导致企业虚减 利润 60 万元,少交所得税 19.8 万元。

12、应收入的包装物押金,列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在收到使用包装物押金时,直接转入“小金库”而帐务上却作包装物押金被没收的处理,直接 列入营业外支出。企业在借用或租用包装物时,将押金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证:现金;收到押金时则直接 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其他应收款。 如:某建筑公司购入沙子时,借入袋子的押金 30000 元,借入时借记:其他应收款 30000 元, 贷记:现金 30000 元,收回押金时,借记:营业外支出 30,000,贷记:其他应收款 30,000,从而将收 回押金转作小金库,同时也虚减了利润。 三类长期负债中常见的 13 种合理避税方法 我们主要从长期借款、长期债券和长期应付款三个方面来谈一谈其常见虚假形式。 一、长期借款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1.利息不入费用,长期挂账 按照国家有关制度规定,长期借款利息要预提。作“借:财务费用,贷:长期借款”的帐务处理。 有些企业为了完成计划利润,长期借款利息不预提,长期挂账,隐瞒亏损。待支付利息时,作“借:待摊费 用,贷:银行存款”的帐务处理,如某制药厂 1999 年 1 月向银行贷款 150 万元,年利率 8%,期限 3 年, 每季度提取利息 1 万元。公司为了实现计划利润,自 4 月份起不再预提利息,而支付利息时作“借:特摊费 用,贷:银行存款”的帐务处理。 2.混淆资本化利息 根据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长期借款在固定资产建造期间的利息费用应予以资本化, 不能计入期间损益;在固定资产支付使用后发生的利息支出,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但有些企业为了体现利 润,在固定资产支付使用后作“借:固定资产,贷: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不将利息计入期间费用。如审 计人员在对某动物研究中心进行审计时发现,该中心 1999 年 1 月 1 日向银行借入款项 100 万元,年利率 10%,期限 5 年,用于建造试验室。该试验室于 1999 年 3 月 1 日动工,2000 年 3 月 1 日完工。2000 年 4 月 1 日的会计分录中,该中心作“借:固定资产,贷:长期借款”的帐务处理,没有将利息收入列为期间费 用,由此造成虚增利润的后果。 二、应付债券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1.未经批准,擅自发行 有些企业发行债券没有合法的程序,通过伪造一些资料(或数据)来骗取审批手续。如某企业为了 获准发行债券,遂将上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净资产人为地调至限额,骗取发行资格。 2.变相提高债券利率 根据有关规定,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居民储蓄定期存款的利率的 1.4 倍。有些 企业为了给内部职工以优惠或为了尽快发行债券,就采用折价发行债券的方式发售,从而变相提高债券利 率。 例如,某制药厂年初以 90 万元的价格发行面值为 100 万元的两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13%, 同期银行存款储蓄利率为 10%,由于该厂折价发行债券,无形中使利率提高。 3.溢(折)价不摊销 有些企业为了调节利润,就会采用不摊溢(折)价的方法来达到目的。如某一企业 1998 年 1 月 1 日发行 5 年期面值为 500 万元的债券,票面利率为 10%,企业按 510 万元的价格发行,1998 年 12 月 1 日企业计提利息时作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 50,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5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 业发行债券应在到期日内分摊溢折价。该企业多计费用 2 万元,从而造成少计利润 2 万元,少缴企业所得 税 0.66 万元。正确的会计分录应为:“借:财务费用 48,借:应付债券--债券溢价

2,贷:应付债券--应付 利息 50”。 4.混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界限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如果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则应付债券上的应计利 息以及溢价和折价的摊销,以及支付债券代理发行手续费及印刷费,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计入在建工程 的成本;在资产交付使用后计入财务费用。有些企业为了完成目标利润,在资产交付使用后依然将债券计入 财务费用。有些企业为了完成目标利润,在资产交付使用后依然将债券利息及折价摊销额计入“在建工程”, 从而达到少计费用,多计利润的目的,如某石化企业 1998 年 1 月 1 日发行面值为 1000 万元的债券用于新 建车间,企业按 900 万元发行,票面利率为 10%,2000 年 1 月 1 日该车间交付使用。但审计人员在审查 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在 2000 年 4 月 1 日计提利息时,作“借:在建工程,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贷: 应付债券--债券折价”的账务处理。 5.债券使用超出章程范围 企业发行债券必须具有明确的目的和用途,有的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后,擅自改变用途,使 债权人无形中承受极大的风险。如某企业以购建几条大型生产线为借口发行债券筹集资金 10000 万元,由 于当时股票市场十分看好,便将 10000 万元全部投于股市。由于股市风云变幻,该企业在 1 个月之内便损 失 500 万元。

三、长期应付款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1.虚列账户 不根据合同或协议,或者根据无相关的合同或协议,虚列长期应付款账户。之后,套现资金, 据为已有或挪作他用。 如某企业业务人员串通财务人员,以虚拟的融资合同混入真实的合同中,套出企业银行存款, 之后三人以此款进行炒股等行为,待日后再将此款以退货形式返回,股市投资收益据为已有。

 2.期满后继续付款 有些企业在融资租赁付款期满后继续付款,将多余的款项从对方提出,存入部门“小金库”或私 分。如某一生化厂,融资租入一台大型设备,租赁费 50 万元,租赁期为 5 年。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 现该厂“长期应付款”明细账中有两笔 50 万元,并且付款日期很接近。经进一步审查合同以及采用其他审计 手法,审计人员查明,该企业有关人员为了套取本企业资金,而采用重复付款的方式来达到贪污的目的。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根据有关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视为自为资产管理,须计提折旧。但有些企业为了少计费 用,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从而达到人为调节利润的目的。如审计人员在审查某企业长期应付 款帐户时,发现有大量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再检查有关折旧账户,并未有相应的折旧计提。该企业未计提 折旧,实质上是虚减成本,虚增利润。

 4.混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经营租赁的固定资产并不计入固定资产账户,只需在备查簿中登 记,待付出租赁费时,再计入相关费用。有些企业为了调节利润,少计费用,将经营租赁挤入融资租赁, 挂“长期应付款”,推迟支付租赁费以达到调节企业当期利润的目的。

5.安装调试费,挤列待摊费用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安装调试费应先计入“在建工程”账户,待交付 使用时再转入“固定资产”账户。但有些企业在融资租入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时,账务上直接作“借:固定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费”,对支付的安装调试费记入“待摊费用”,然后再摊入费用账户。如 1999 年某建筑公司租入挖掘机一台,租赁费 20 万元,合同规定每年租金 5 万元,分 4 年付清。企业作“借:固 定资产 20,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费 20”的会计分录,同时对支付 2 万元的安装调试费,全部计入“待 摊费用”账户,分 5 个月平均摊入“管理费用--修理费”中,由此而造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值核算不准确, 并且虚增期间费用,虚减利润,少交所得税的后果。

 6.资产改良不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根据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租赁资产,不论经营性租赁还是融资性租赁其改良工程支出, 都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或“待摊费用”账户,并按一定的期限摊销。有些企业,为了不计或少计费用,对于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工程的支出,直接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而不计入“待摊(或长期待摊)费用”账户进行财务 处理。 例如,某企业融资租入一条生产线,期限为 5 年,在使用第 3 年时,该企业对生产线进行了改 良,工程支出为 10 万元。该企业却作“借:固定资产

10,贷:银行存款 10”的会计分录,从而使本年少计 费用,多计利润。 收入中常见的 23+5 种合理避税方法 收入是企业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收入按收入的性质可以有不同的分 类,可以分为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和提供他人使用本企业的资产等而取得的收入等。按企业经营业务 的主次分类,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同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的内容不同。工业性企 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代制、代修品、提供工业性作业等所取得的收入;商品 流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旅游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客房收入、餐饮收入 等。主营业务收入在会计核算中经营发生,一般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大,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较大 的影响。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出租取得的收入、技术转让取得的收入、销售材料取得的收入、 包装物出租取得的收入等。营业收入中的其他业务收入在会计核算中一般不经常发生兼营业务交易,占企 业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收入业务核算复杂,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常在财务会计处理上采用各种作假 的手段。(隐瞒收入转移利润,虚增收入以粉饰财务状况)。企业业务收入容易产生虚假的地方归纳起来, 主要表现在:已实现销售收入的业务不作账务处理;白条出库作实现销售入账;预收货款提前转入销售收入; 销售材料收入直接冲减材料成本;隐藏固定资产出租收入;销售退回的产品只冲减成本不冲减收入;销售边角 料收入私存“小金库”;工业性劳务收入直接冲减劳务成本;产品以旧换新将差价列作销售收入,只计算主要产 品的销售收入,不计算副产品、联产品、自制半成品的销售收入等。为了加强对营业收入的监督,国家审 计机关、部分审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以及财政税务等部分应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检查。

 一、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取得的营业收入,其作假的主要方式有:

 1.发票管理不严格 发票是企业销售产品的主要原始凭证,也是计税的主要依据。 工作中,有些企业不按发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发票,在发票的使用和保管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 题,主要表现在开销售发票,开“阴阳票”,代他人开票等。这样便给偷税、漏税、贪污盗窃、私设“小金库” 留有了余地。

2.产品销售收入入账时间不正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出商品,同时收讫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证时, 作为销售收入的入账时间,但是有的企业常常违反入账时间,人为地改变入账时间,改变当期计税基数。 随意的调查当期的利润,影响了利润的真实。 如:企业某月开据价值 50 万元的发票,当期抵扣后应交税金 30000 元。但企业觉得上交税金可 惜,便决定只上 16000 元的税金,会计授意只能将开据税额为 14000 元的发票取出不下账,待下月再下账, 再找进项。从而使得当月的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发票使用明细表等报表全部失真。

3.产品销售收入的入账金额不实 某些企业销售商品时以“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直接冲减“库存商品”“产成品”从而随意变动记账的 销售额,造成当期损益不实。 如:某企业销售一批节能灯,价值计 20000 元,企业为了逃税,便不通过收入、销货成本核算, 直接挂往来抵减产成品。

4.故意隐匿收入 企业为了逃税,在发出商品,收到货款,但发票尚未给购货方的情况下,将发票联单独存放, 而作为应付款下账。 如:某企业销售一台电脑,购货方提走电脑,并将款 5000 元已付给了销货方,但未索取发票联。 企业并不知道购货方何时来取发票联,便将开据的价为 5000 元的发票隐藏起来不作账,从而影响了当期 损益。

5.白条出库,作销售入账 企业应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证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的 实现。有的企业为了虚增利润,依据白条出库来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如:某企业为了调整利润,便采用作假手法,以白条为依据作为收入的实现,具体表现为:该 企业领导人开了一张白条,命令库管员将再产品 50000 个发往 M 公司,让其代销,企业并未收到 M 公司 的签收凭据,只用仓库发货的一张白条下账,作为收入的实现。企业本应收到 M 公司的代销清单时再作销 售处理,但企业为了虚调利润,在无任何结算单据的情况下,便以白条下了账。

 6.预收货款提前转作销售收入 企业预先收到购货单位支付的货款,应通过“预收账款”账户进行核算,等发出商品时,进行冲减 “预收账款”,同时,增加“产品销售收入”科目的核算。但企业为了调整利润,在产品还未发出时便作了销售, 视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如:企业销售设备,预收货款 80 万元。企业上月报表利润亏损,本月为了贷款,想有些盈利。 无采取积极的管理措施,却采用了虚增产品销售收入的作假手段,将预收的货款 80 万元作为产品销售收入 处理。令该设备的成本为 4.8 万元,本期销项税为 130000,进项税为 50000,则应交纳增值税为 80000, 应交纳城建税为 5600,应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为 2400,当前虚增利润为 800000-480000-80000-5600-2400=232000 元。

7.向预付款单位发出商品时,不作销售处理 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货款后,应当在发出产品时,作实现销售的账务处理。但企 业通常在预收购货单位的货款,向购货单位发出商品时,为了调整当期损益,直接记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而不记入“产品销售收入”。从而偷逃税金,转移了利润。 如:某企业与购货方签定了一份产品销售合同,合同中的约定购货方预付货款 100 万后三个月, 销货方将货交于购货方。该企业在收到货款时应当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发出产品时应借 记:“预收账款”,贷记:“产品销售收入”。但企业不作冲减“预收账款”,增加“产品销售收入”的处理,直接 按产品的实际成本 80 万,借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贷记“产成品”。令企业应交的增值税 5000,则企业 应交城建税 350,应交教育费附加费 700,企业不仅偷逃税金 6050,还虚减了利润 1000000-800000-6050=193950 元。

8.虚设客户,调整利税 有的企业为了调增利润,便采取假设客户,编造产品销售收入的作法。 如:企业为了保持微利目标,便编造了假设客户,从而虚增产品销售收入。具体表现为:财务 部受领导授意,在某月未发生销售,也未收到任何收款凭证的情况下,虚拟一个购货单位购买产品,货款 暂欠 500 万元的白条作为原始凭证下了账。月末结转成本 300 万元。令应交增值税 35000 元,则企业上交 城建税 2450 教育费附加 1050 通过多交税金来掩盖了虚增利润 1996500(5000000-3000000-2450-1050) , , 的假象。 9.延期办理托收承付,调整当年利润 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的结算方式销售产品,当产品发出,托收手续已办采取的收取价款的凭据时, 应作为销售收入处理。但企业为了控制利润数额,少交税,便采取了延期托收手续,故意减少当期产品销 售收入的手法。 如:某企业合同约定,12 月份发出 580 万元的产品,但企业为了少交税金故意延期到下一年度 才开具发票,办理托收,从而减少了当年利润。并将当年实现的销售利润转移到了下年。

10.销货退回,虚拟业务 按财务制度规定,对销售退回不论是本年度退回,还是以前年度的销售退回,均应冲减当月销 售收入。但在工作中,有些企业为了不影响收入利润,但对退回的产品不入账,形成账外物,或者直接虚 拟往来,不冲减产品销售收入。 如:某企业收到上月退回的价值 30 万元的质次商品,企业当月本应冲减当月的产品销售收入 30 万元。但企业为了对当月的损益无影响,便故意将退回的产品虚挂了“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的某一子目。

11.延期结算代销产品,经办人员获利私吞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产品,代销清单应按企业与代销单位商品的日期按时提供来作为委托单 位下账的原始依据。有的委托单位经办个人私欲比较强烈,私用职权,允许代销单位延期提供代销清单的 一种不法行为。 如:某企业委托某公司代销商品,商定代销单位每月末向委托单位代销清单,以便及时进行货 款结算。但代销单位为了占用代销款进行其他经营活动,串通委托单位的经办人,故意拖延提供代销清单 的时间。从而使得代销单位长期占用资金 100 万元,委托方经办人也从中获利 10000 元。

12.赊销商品转作收入,虚增存货周转率 企业将没有产生收入的赊销产品,按现销作为当期的收入办理。以致于提高了企业的存货周转 率。 如:某企业 1998 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 8000 万元,其中赊销款为 2400 元,存款平均成本为 4000 万元,存货的实际周转率为 1.4 次。企业向银行提供报表,为了反映企业运作较好,将赊销款作为销售收 入处理,使得企业虚增了收入,存货周转率由原来的 1.4 次提高到 2 次。

13.销售自制半成品,直接冲减生产成本 企业为了调整损益,将应入库后作销售的半成品,在未入库之前直接从车间发给客户,并将取 得的销售收入直接冲减生产成本。 如:企业按规定,应将加工完毕并已验收合格的半成品交付半成品库,并办理有关的入库手续。 但厂部为了在作合并报表时少交税款,便将加工完毕的半所品直接从车间发往购货单位,使车间财务作账 务处理时直接将产品销售收入 200 万金额记入银行存款,同时减少了“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200 万。结 果使得企业少交增值税 50000 元,少交城建税 3500 元,少交教育费附加 1500。从而减少了当年利润(令 成本为 150 万元)(2000000-1500000-50000-3500-1500=445000 元),少交所得税 146850 元。

14.低价出售产品,经办人员捞取回扣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在业务上允许销售人员根据情况,在给定的价格变动的幅度内上下浮动。 这样使得有关经办人销售价格上便有机可乘。如:某企业与购货方商谈价格中,销售人员为了自己谋利, 谈妥了条件,销售人员以较低价格出售,购货方不要发票,从而销售人员从中可得好处 5000 元。使得企 业销售收入虚减了 5000 元。

15.产品“以旧换新”,用差价计收入 企业采用“以旧换新”的促销方式,对新旧产品都应下账处理,对改进的旧产品应作购进处理,对 发出的新产品应作销售处理,但企业却用差价计收入,使得企业少交税款。 如:某企业生产新产品的售价 100 万,回收旧产品的协议价为 50 万元,新旧产品交换后,购货 方付款 50 万元。企业对换回的旧产品进行加工修复后,成本变成了 60 万,后以售 100 万元售与另一企业。 结果,企业将新旧差价 50 万元直接计入收入处理,加工后产品销售直接冲减了生产成本。结果使企业少计 收入 150 万,少交增值税 30000 元,少交了城建税 2100,少交了教育费附加 900。从而影响了利润和所 得税。

16.凭空填制记账凭证,将收入转为损失 企业在结账时,发现收入太大,税金过高,便凭空填制记账凭证,虚减产品销售收入,将收入 转为财产损失计入当年损益。 如:企业在月终转账时,为了调减收入,制作了一张虚假的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摘要里注明: 因质量问题退回 A 产品 80 万元 财务直接红字冲减了销售收入 同时虚挂了一个“其他应付款”的往来账户。 。 , 从而掩盖了收入,少交了税金。 17.补收的销售额,直接计营业外收入 企业因失误报价错误,使企业少收了货款后,向购货方追缴货款的金额,企业直接计入“营业外 收入”从而来减销项税额。 如:某企业财务失误将本应收 100 万的销货款的产品,只按 80 万收账。后经企业与购货方商谈, 购货方同意补付货款,同时不要发票,只要一个内部收据则可。这样,某企业财务人员将补收的 20 万货款 不作销售收入处理,却直接计入了“营业外收入”,从而影响了应交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的金额 31,966.00(29,060+2,906=31,966) 18.销售折扣与折让处理不规范来调整收入 按规定,工业企业发生的销售折扣及折让应抵减产品销售收入项目,商品流通企业则单独将其 反映在:“销售折扣与折让”帐户。但企业在工作中经常虚设折扣与折让事项冲减收入。 如:某工业企业为了调节利润,在已结帐的情况下,随意调整报表上的销售折扣与折让,以满 足报表使用者(譬如:银行)的要求。

19.用销售折扣与折让,截留纳入“小金库” 企业通常把属于销售收入的金额以“折让”、“折扣”名义擅自截留资金,存入“小金库”以便用在一 些非法支出方面。 如:企业领导要送礼,便指令财务作了一些不合理财务处理,将取得的销售收入中以销售折扣 与折让中挤出一部分资金,以满足领导的需要。 20.销售退回的运杂费一并混入销售冲销 企业销售货物,发生退回。经双方协议,退回运杂费由销货方来承担。但企业将销售退回的运 杂费一并冲销销售收入,使得企业虚减收入。 如: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因质量问题,购货方将一部分价值 20 万的产品退回。双方协商决定, 退货运杂费 10,000 元由销货方负担。企业收到有关运杂费单据时,本应计入“经营费用”,但企业却直接冲 减了销售收入,使销售收入失真,产生了错误的会计信息。 21.来料加工节省材料,不作收入 工业企业对外进行加工、修理修配业务,按合同规定节省材料可留归企业所有,该企业将节省 材料作价出售,却不作收入处理,留以后备用。 如:某企业承揽一项来料加工业务,合同规定若有余料将归受托单位所有。该企业对来料加工 完毕后,将节省材料对外售出,取得价款 8000 元,未作收入,直接入了“小金库”。 22.工业性劳务,直接冲减成本 工业企业从事工业性劳务,属于主营业务,对其收入与成本应进行明细核算,劳务收入记入“产 品销售收入”,期末结转其成本。有的企业将工业性劳务收入直接记入“生产成本”以冲减劳务成本,达到逃 税的目的。 如:企业全年提供加工劳务收入 100 万元,成本 80 万元。企业将取得的收入直接冲减生产成本 100 万元,从而逃避了应交的增值税及 10%的附加税。 23.在建工程领用产成品,不作销售处理 企业在建工程在领用自制产品时,应视同销售。结算时按产品售价,借记:“在建工程”贷记“产 品销售收入”。有的企业为了降低固定资产的造价,在领用自制产品时,不作销售收入处理,而是直接冲减 成本。 如:某企业因资金困难,为了缓解资金矛盾,在一个领用的自制产品的扩建项目中,将应作为 收入处理的价值 50 万元的产品直接冲减“产成品”成本,使得投资方增大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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