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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时间:2022-11-24

 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为了让广大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更好的休息,充分调节身心,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人员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生和兼职员工。

二、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及天数:

1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三、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4个月以上的;

四、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安排:

1、带薪年休假可以采取集中安排和个人申请获得批准两种方式。

2、各部门可根据业务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年休假原则上应在相应休假周期内休完。企业和职工双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退休)的,职工本人应申请休完本年度年休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而需请假者,应优先请休事假,在事假休完后,方可请休年假。

6、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带薪年休假申请、审批、备案程序:

1、公司人事部定期统计出公司全体职工姓名、参加工作年月、工作年限,测算出每名职工的年休假天数、休假周期等信息,并提供给主管领导;作为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一般性依据。

2、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职工,在计划休带薪年休假前,应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口头申请,并将工作向职务代理人交接清楚,不得影响工作。

3、审批原则:个人与所在部门协商一致,不能影响本岗位工作及所分管的工作,离岗后应有职务代理人。

4、各部门在职工考勤表中对带薪年休假应用专用符号予以注明。

    六、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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