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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课程编号:57126

课程价格:¥0/天

课程时长:1 天

课程人气:113

行业类别:银行金融     

专业类别:管理技能 

授课讲师:郑志东

  • 课程说明
  • 讲师介绍
  • 选择同类课
【培训对象】
金融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客户经理、行政人员、财务人员等。

【培训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于2020年5月28日正式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0年9月15日,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并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促进金融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客户经理、行政人员、财务人员等人员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相关基本内容。提高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金融业企业风险的意识。提高相关人员服务与守法意识,维护金融业企业合法权益。

1、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的区别:
2、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与附期限:
案例:院里的喜鹊与寿宴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行为的区别
3、代理:
案例:盖章的空白合同所订立的合同
——代理权的产生、有权代理、无权代理
4、合同:
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5、担保物权与保证: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保证合同
6、人格权:
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
7、金融机构保护消费者金融信息:
处理消费者金融信息应当遵循原则,保管和存储消费者金融信息;
8、金融机构的法律建议: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规范营销宣传行为,依法依约处理金融 信息,及时有效处理投诉,加强内部管理。

 

 

咨询电话:
0571-86155444
咨询热线:
  • 微信:1385710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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