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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重要条款解读和违章案例分析讲义

课程编号:55009

课程价格:¥17000/天

课程时长:2 天

课程人气:162

行业类别:电力煤炭     

专业类别:生产管理 

授课讲师:谢彤

  • 课程说明
  • 讲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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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培训收益】


1、总则
1.1 为加强配电作业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配电作业实际,制定本规程。
解读:本条主要说明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程的意义、目的和依据。其目的一是加强配电作业现场管理,二是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包括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等) ,重点是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键是结合配电设备现场的实际和配电作业的实际。
1.2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解读:本条款明确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相关权利:
1、对违反安全工作工程行为的制止权;
2、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时的拒绝权;
3、在出现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的紧急避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1.4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1000V 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 1000V 及以下者。
解读:09版《安规》中关于高、低压的定义是根据“民法通则”中的定义,而GB/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6对低压的定义是“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以下的电压等级”。对高压的定义是“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国标、企标已作修改。
1.5 本规程的附录 H、I、K、O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A~G、J、L、M、N 和 P 为资料性附录。
解读:规范性附录是强制性的执行文件,而资料性的附录为参考性的执行文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6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所管理的运用中的配电线路、设备和用户配电设备及相关场所。变电站、发电厂内的配电设备执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配电线路系指 20kV 及以下配电网中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等。
配电设备系指 20kV 及以下配电网中的配电站、开闭所(开关站,以下简称开闭所)、箱式变电站、柱上变压器、柱上开关(包括柱上断路器、柱上负荷开关)、环网单元、电缆分支箱、低压配电箱、电表计量箱、充电桩等。
运用中的配电线路和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配电线路和设备。
解读:本条款与国网公司的企业标准“变电和线路《安规》”的相关内容抵触,变电和线路《安规》规定:“本规程适用于在运用中的发电、输电、变电(包括特高压、高压直流)、配电和用户设备上及相关场所工作的所有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关键是在配电站、开闭所内工作时执行哪个规程。各单位可以选择,应根据本单位的配电站、开闭所的运维管理单位实际情况来决定选择具体执行哪本规程更为有利为原则。
“所管理的”包括两方面,一是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的,二是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承包的(含用户委托)。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主要包括检修中的电气设备和母线连接排、引线已接上母线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备用电气设备。如果该检修中的电气设备不是只经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与电力系统断开,而是将其与电力系统的连接点拆断,在配电中也称为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如带电作业解除电缆头,然后在解除的电缆上进行工作。)。
若新的、扩建的电气设备,与运用中的设备构成了电气上的连接,一经操作就会带有电压,则新的、扩建的电气设备也视作运用中的电气设备。
1.7 从事配电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并严格执行本规程。
解读:相关工作主要指涉及电气的配网工作(针对运用中的配电线路和设备)。“所有人员”即涵盖了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从事配电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以及在公司系统各单位配电相关场所工作的所有人员(其中外单位承担相关工作的人员或参与相关工作的其他外来人员也应执行本规程)。
2、 配电作业基本条件
解读:配电设备上工作的工作人员条件、配电设备的条件以及作业现场的条件全部归类到本章节。
2.1.5 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作业前,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解读:作业人员有对生产现场危险情况的知情权。
2.1.6 进入作业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现场作业人员还应穿全棉长袖工作服、绝缘鞋。
解读:集中提出,予以明确,在配网中针对现场作全面要求。两层意思,一是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均应正确佩戴安全帽;二是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安全帽为原《安规》一般安全措施中的要求,“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应正确佩戴安全帽”。
全棉长袖工作服出自变电、线路《安规》的低压带电(不停电)工作要求。本规程后面章节中有具体要求时再强调或提出更严格要求。如:
运行和维护“5.1.3正常巡视应穿绝缘鞋;雨雪、大风天气或事故巡线,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或绝缘鞋”;
带电作业9.2.6有“穿戴绝缘防护用具”的明确要求;
高压试验与测量工作“11.3.1.3 测量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靴)或站在绝缘垫上”等
2.1.7 进出配电站、开闭所应随手关门。
解读:本条为修改条款,不再限于“巡视室内设备”。
一是防止社会人员未经许可擅自进入配电站、所内,误动、误碰电气设备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二是防止小动物进入室内,造成小动物短路、接地事故。
2.1.8 工作人员禁止擅自开启直接封闭带电部分的高压配电设备柜门、箱盖、封板等。
解读:本条为增加条款,配电设备的空气间隙较小,柜门、箱盖、封板等打开后安全距离无法保证,可能造成人员触电事故。所以禁止擅自开启,只有在进行工作过程中或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才允许打开。
2005年至今,10kV及以下事故中(9/18):
2007年7月1日,*局10kV线路复电过程中, *所长擅自打开开关柜门查看设备,触电身亡。
2009年3月28日,*公司10kV开关柜隔离开关缺陷处理,一工作班成员擅自解除柜门机械联锁,入柜检查辅助接点,触电身亡。
2010年9月26日,*公司客服中心对用户新装10kV高压计量柜验收,计量中心一员工独自到高压计量柜处,强行打开具有带电闭锁功能的高压计量柜门进行检查,触及带电桩头死亡。
2013年4月12日,*公司10kV断路器消缺,一工作班成员擅自从开关柜前柜门上取下后柜门解锁钥匙欲加注机油,触电身亡。
…………
2.2.1 在多电源和有自备电源的用户线路的高压系统接入点,应有明显断开点。
解读:强调高压系统,主要是防止反送电。对低压系统不作硬性要求。
2.2.2 在绝缘导线所有电源侧及适当位置(如支接点、耐张杆处等)、柱上变压器高压引线,应装设验电接地环或其他验电、接地装置。
解读: 绝缘导线不具备直接验电接地条件,至少应在各分支线路的接入点、线路分段开关的两侧设置验电、接地装置。耐张杆的验电接地环应在两侧相邻杆设置。对柱上变压器的低压侧不作要求。
2.2.5 封闭式高压配电设备进线电源侧和出线线路侧应装设带电显示装置。
解读:主要是用于间接验电。一是环网柜、开关柜等封闭式高压配电柜式设备的线路侧接地刀闸不推上就不能打开柜门,二是不打开柜门则不能直接验电,只有通过间接验电才能接地;二是环网柜、开关柜等封闭式高压配电柜式设备以电缆居多,难以直接验电;三是检查线路对侧是否有反送电。
2.2.8 环网柜、电缆分支箱等箱式配电设备宜装设验电、接地装置 。
解读:环网柜、电缆分支箱等箱式配电设备一般均采用电缆进线,设备停电检修时难以直接验电和装设接地线。宜在该类设备的线路侧装设验电、接地装置以保证设备检修时在接地线的保护下进行工作。新投入的箱式配电设备的验电、接地装置应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部分未设置验电、接地装置的箱式设备由于无法验电、接地,不得作为停电检修的断开点。
2.2.9 柱上断路器应有分、合位置的机械指示。
解读:负荷开关上的“分、合”是操作方向,其实际位置可见;柱上断路器因其密封,实际位置不可见。
2.2.11 待用间隔(已接上母线的备用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纳入调度控制中心管辖范围。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网门应能加锁。
解读:修改条款。待用间隔虽未正式投运,但应视作运用中的设备,纳入调度管辖。待用间隔设备应有名称、编号及防误操作、防人员误入有电间隔的措施,从本质安全考虑,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间隔内设备各网门应能加锁。
2.3.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解读:高温、寒冷天气以及危险作业施工现场所应必备急救箱。
2.3.3 地下配电站,宜装设通风、排水装置,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或安装自动灭火系统。过道和楼梯处,应设逃生指示和应急照明等。
解读:更明确了地下配电站的通风、排水、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和事故逃生以及应急照明要求。
2.3.5 配电站、开闭所、箱式变电站的门应朝向外开。
解读:便于事故时室内作业人员逃离危险。
2.3.6 配电站、开闭所户外高压配电线路、设备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 2.7m、2.8m,该裸露部分底部和两侧应装设护网。户内高压配电设备的裸露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小于 2.5m 时,该裸露部分底部和两侧应装设护网。
解读:依据GB50060-2008《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要求,保证人员举手时,手与带电裸导体之间的净距A1不小于户外10kV(200mm)、20kV(300mm),户内10kV(125mm)、20kV(180mm)。一般人员举手后总高度不超过2300mm,考虑到户外配电装置施工误差200mm,故户外配电装置导体对地最小距离为2.7、2.8m。户内不考虑施工误差,故为2.5m。
2.3.9 配电设备的排列布置应在其前后或两侧留有巡检、操作和逃生的通道。
解读:设计规范的要求。
2.3.10 电缆孔洞,应用防火材料严密封堵。
解读:可以起到防小动物和防火的作用。
2.3.11 凡装有攀登装置的杆、塔,攀登装置上应设置“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装设于地面的配电变压器应设有安全围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等标示牌。
解读:强调在考虑自身作用安全的同时,还应考虑必备的技防和提示义务,以防止其他人员误触带电设备发生涉外伤害事故,起到规避责任的目的。
2.3.12 配电站、开闭所的井、坑、孔、洞或沟(槽)的安全设施要求。
2.3.12.1 井、坑、孔、洞或沟(槽),应覆以与地面齐平而坚固的盖板。检修作业,若需将盖板取下,应设临时围栏、并设置警示标识,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2.3.12.2 所有吊物孔、没有盖板的孔洞、楼梯和平台,应装设不低于 1050mm高的栏杆和不低于 100mm 高的护板。检修作业,若需将栏杆拆除时,应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作业结束时立即将栏杆装回。临时遮栏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 1050~1200mm,下杆离地高度为 500~600mm,并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 180mm 的挡脚板。原有高度 1000mm 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1 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1.1 现场勘察制度。
3.1.2 工作票制度。
3.1.3 工作许可制度。
3.1.4 工作监护制度。
3.1.5 工作间断、转移制度。
3.1.6 工作终结制度。
3.2 现场勘察制度
3.2.1 配电检修(施工)作业和用户工程、设备上的工作,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链接文本)。
3.2.2 现场勘察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负责人、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用户单位)和检修(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对涉及多专业、多部门、多单位的作业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与。
解说:(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的现场勘查需要监理参与)
3.2.3 现场勘察应查看检修(施工)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装设接地线的位置、邻近线路、交叉跨越、多电源、自备电源、地下管线设施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影响作业的危险点,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3.2.4 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签发工作票等的依据。
3.2.5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
3.3 工作票制度
3.3.1 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可按下列方式进行。
3.3.1.1 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
3.3.1.2 填用配电第二种工作票。
3.3.1.3 填用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
3.3.1.4 填用低压工作票。
3.3.1.5 填用配电故障紧急抢修单。
3.3.1.6 使用其他书面记录或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
解读:票种有变化:去掉了电缆第一、二种工作票,归并到配电第一、二种工作票中。增加低压工作票,不分停电还是带电工作。 规范了配电工作派工单的格式。
3.3.2 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
配电工作,需要将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解读重点:一、配电工作包括在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和在配电设备附近的区域其他设备上的工作;二、需停电的设备(线路)的电压等级必须是高压;三、对高压设备(线路)作安全措施应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
所谓对高压电气设备做安全措施系指因安全距离不够,需采取绝缘隔板,硬质遮栏等,确保人员身体不可能触及带电部分或进入到规定的安全距离以内的强制性安全措施,而不是指装设软围绳,悬挂标示牌等提示性的安全措施。
3.3.3 填用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
高压配电(含相关场所及二次系统)工作,与邻近带电高压线路或设备的距离大于表3-1规定,不需要将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表3-1)
3.3.4 填用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
3.3.4.1 高压配电带电作业。
3.3.4.2 与邻近带电高压线路或设备的距离大于表 3-2、 小于表 3-1 规定的不停电作业。 (表3-2)
3.3.5 填用低压工作票的工作。
低压配电工作,不需要将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3.3.6 填用配电故障紧急抢修单的工作:
配电线路、设备故障紧急处理应填用工作票或配电故障紧急抢修单。
配电线路、设备故障紧急处理,系指配电线路、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恢复供电或排除故障的、连续进行的故障修复工作。
非连续进行的故障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
3.3.7 可使用其他书面记录或按口头、 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
3.3.7.1 测量接地电阻。
3.3.7.2 砍剪树木。
3.3.7.3 杆塔底部和基础等地面检查、 消缺。
3.3.7.4 涂写杆塔号、 安装标志牌等工作地点在杆塔最下层导线以下,并能够保持表 3-1 安全距离的工作。
3.3.7.5 接户、 进户计量装置上的不停电工作。
3.3.7.6 单一电源低压分支线的停电工作。
3.3.7.7 不需要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配电运维一体工作。实施此类工作时,可不使用工作票,但应以其他书面形式记录相应的操作和工作等内容。
3.3.7.8 书面记录包括作业指导书(卡)、 派工单、 任务单、 工作记录等。
3.3.7.9 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应留有录音或书面派工记录。记录内容应包含指派人、工作人员(负责人)、工作任务、工作地点、派工时间、工作结束时间、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及完成情况等内容。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 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1 停电。
4.1.2 验电。
4.1.3 接地。
4.1.4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4.2 停电
4.2.1 工作地点,应停电的线路和设备。
4.2.1.1 检修的配电线路或设备。
4.2.1.2 与检修配电线路、设备相邻、安全距离小于表 4-1 规定的运行线路或设备。
4.2.1.3 大于表 4-1、小于表 3-1 规定且无绝缘遮蔽或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4.2.1.4 危及线路停电作业安全,且不能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或同杆(塔)架设线路。
4.2.1.5 有可能从低压侧向高压侧反送电的设备。
解读:配变或电压互感器的低压侧如有其他电源,有可能向高压侧反送电,。
4.2.1.6 工作地段内有可能反送电的各分支线(包括用户,下同)。
解读:工作地段以外的明确有电源的用户应停电。工作地段以内的各分支线均应停电。其他可能有电源的不需断开。
4.2.1.7 其他需要停电的线路或设备。
解读:如有些与安全距离无关的工作(如二次系统上的工作)需将设备停电;带电设备在作业人员的后面、两侧、上下,即使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安全距离大于表3-1的距离,也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进行隔离,否则,应将这些设备停电。

4.2.2 检修线路、设备停电,应把工作地段内所有可能来电的电源全部断开(任何运行中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应视为带电设备)。
解读:包括检修线路工作地段内的各侧和检修设备的各端可能来电电源。
运行中星形接线设备由于三相对地电容不同,其中性点存在位移电压;在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不接地、经消弧线圈接地和经小电阻接地)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中性点对地具有较高的电位,最高可达相电压。
4.2.3 停电时应拉开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使停电的线路和设备各端都有明显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线路、设备的断开点,应有能够反映线路、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无明显断开点也无电气、机械等指示时,应断开上一级电源。
解读:“停电的线路和设备”包括检修本身和陪停。强调明显断开点是为避免设备停电检修时,由于断路器(开关)操作连杆损坏、触头熔融粘连或绝缘击穿等原因出现断路器(开关)不能有效隔离电源,而导致停电设备带电。
对于是否断开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控制电源和合闸能源,以及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锁,确保不会误送电,由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4.2.4 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且未接地的高压配电线路或设备上工作。
解读:本条专指高压,对低压可以执行“只断开断路器”。将检修的高压线路、设备停电,仅拉开断路器(开关)隔离电源,可能发生断路器(开关)实际未断开、绝缘介质击穿、误送电等情况,停电不可靠,工作不安全。特殊情况,无明显断开点的设备采取接地措施后可以工作(如环网柜开关的电缆线路)。低压线路或设备不需明显断开点,可采取绝缘遮蔽的方式。
4.2.5 两台及以上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共用一个接地引下线时,其中任一台配电变压器停电检修,其他配电变压器也应停电。
解读:共用的接地引下线上可能会存在电压,一是来源于三相电源的零线上不对称电压(三相负荷不平衡,中性点位移);二是高、低压绝缘击穿接地时产生的电压。由于配变中性线与配变的接地引下线共同连接,当多台配变共用一个接地引下线时,为防止停电检修的配变中性线带电而危及作业人员安全,应将共用接地引下线的其他配变同时停电。
4.3 验电
4.3.1 配电线路和设备停电检修,接地前,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接触式验电器或测电笔,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处逐相分别验电。
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和设备验电宜使用声光验电器。架空配电线路和高压配电设备验电应有人监护。
解读:在光线明亮的地点验电时,使用发光或液晶低压验电器,可能无法进行。在此地点验电,必须使用声光验电器。登高和高压验电风险大,应有人监护。
4.3.3 高压验电时,人体与被验电的线路、设备的带电部位应保持表 3-1 规定的安全距离。使用伸缩式验电器,绝缘棒应拉到位,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宜戴绝缘手套。
雨雪天气室外设备宜采用间接验电;若直接验电,应使用雨雪型验电器,并戴绝缘手套。
解读:考虑到现场操作的因素且配电的验电器绝缘裕度大,将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改为“宜戴绝缘手套”;将“雨雪天不得室外直接验电”改为使用雨雪型验电器(增加淋雨试验)。
4.3.4 对同杆(塔)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验电,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先验近侧、后验远侧。
禁止作业人员越过未经验电、接地的线路对上层、远侧线路验电。
解读:按照同杆塔架设的多层导线分布形式以及作业时确保人体与未验明无电导线的安全距离来确定验电和接地的顺序,以防止验电中发生人身触电。
配网线路的相间距离较小,作业人员穿越未经验电、接地的线路时存在人身触电的危险。
对于无法验电、接地的低压绝缘线,可采用检查导线绝缘完好后进行穿越。
4.4 接地
4.4.1 当验明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的高压配电线路和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工作地段各端和工作地段内有可能反送电的各分支线都应接地。
解读:配电《安规》中不再强调工作接地线和操作接地线在配网设备检修中,工作接地线和操作接地线为同一组接地线。检修工作中的接地线装设位置应能结合现场工作和设备的实际情况。保证在工作中任何情况下作业人员始终在接地线的保护中。
4.4.2 当验明检修的低压配电线路、设备确已无电压后,至少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防止反送电:
(1)所有相线和零线接地并短路。
(2)绝缘遮蔽。
(3)在断开点加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解读:高压作业防触电的措施主要是接地线,而低压作业可以三选一,或者多种措施的组合。低压接地需所有相线、零线接地和短路。低压接地不能保证绝对安全!!
4.4.5 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接地线的装设部位应是与检修线路和设备电气直接相连去除油漆或绝缘层的导电部分。
解读:出自变电《安规》,但不强求做黑色标记。表面有油漆或有绝缘层的导电部分,可能会因油漆导致接地不良或接触电阻过大,绝缘层造成接地回路不通,使接地线失去保护作用。
4.4.6 禁止作业人员擅自变更工作票中指定的接地线位置,若需变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变更情况。
解读:接地线是作业人员防止触电最有效的技术措施。在高压回路上,有些工作[如测量绝缘电阻、线路参数等]确需拆除全部或部分接地线,只有在保证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而且,应尽量多保留部分接地线或短路线。如测量设备相对地绝缘,只拆除该相的短路线,保留其它两相的短路线、接地线;测量变压器线圈、断路器(开关)对地绝缘电阻时,拆除接地线,保留短路线等
接地线装设的位置与作业人员的安全有很大的关系,当变更接地线位置使作业人员不在接地线的保护范围时,将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另外,高压设备上的工作需临时拆除部分接地线时应通过工作许可人或工作票签发人的同意(根据调度指令装设的接地线,应征得调度的许可) ,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并报告。
4.4.15 接地线、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若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断路器(开关),在接地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合上后,应有保证断路器(开关)不会分闸的措施。
解读:是一种三工位的紧凑型开关柜设备,其刀闸有可作为接地刀闸使用,但必须是在开关合闸位置时作为线路侧检修工作的接地措施。在接地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合上后,应将断路器(开关)的控制保险断开,确保断路器(开关)不会分闸。
4.4.16 低压配电设备、低压电缆、集束导线停电检修,无法装设接地线时,应采取绝缘遮蔽或其他可靠隔离措施。
解读:明确低压作业可采取绝缘遮蔽或其他可靠隔离措施。
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4.5.4 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断路器(开关),在接地刀 闸和断路器(开关)合上后,在断路器(开关)的操作处或机构箱门锁把手上, 应悬挂“禁止分闸!”标示牌。
解读:特殊的开关设备(使用断路器母线侧刀闸与断路器之间的地刀作为线路侧接地措施的设备)。
4.5.3.12 在城区、人口密集区地段或交通道口和通行道路上施工时,工作场所周围应装设遮栏(围拦),并在相应部位装设标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看管。
5.1 巡视
5.1.3 正常巡视应穿绝缘鞋;雨雪、大风天气或事故巡线,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或绝缘鞋;汛期、暑天、雪天等恶劣天气和山区巡线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自救器具和药品;夜间巡线应携带足够的照明用具。
解读:增加正常巡视应穿绝缘鞋。特殊情况下的巡视可选择穿戴要求,优先选择绝缘靴。 (变电:“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线路:“雷雨、大风天气或事故巡线,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绝缘靴”),主要防止跨步电压
5.1.4 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视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保持安全距离。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
巡线时禁止泅渡。
解读:大风巡线时,为避免巡视人员意外碰触断落悬挂空中的带电导线或步入导线断落地面接地点的危险区,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
事故巡线时,巡视人员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但因随时有强送电或试送电的可能。
在恶劣环境中进行特殊巡视,洪水、塌方等自然灾害会对原有的巡视道路及线路走廊造成破坏,巡视人员应事先拟定好安全巡视路线,以免危及人身安全。
5.1.6 地震、台风、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发生时,禁止巡视灾害现场。
5.1.7 灾害发生后,若需对配电线路、设备进行巡视,应得到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批准。巡视人员与派出部门之间应保持通信联络。
解读:将原线路安规的相应条款修改,变动为灾害发生时禁止巡视灾害现场;灾害发生后……。坚持“以人为本”方针,更加人性化。
5.1.8 单人巡视,禁止攀登杆塔和配电变压器台架。
解读:新增内容,防止高处坠落或触电后现场无人救治和报警。
5.1.9 巡视中发现高压配电线路、设备接地或高压导线、电缆断落地面、悬挂空中时,室内人员应距离故障点4m以外,室外人员应距离故障点8m以外;并迅速报告调度控制中心和上级,等候处理。处理前应防止人员接近接地或断线地点,以免跨步电压伤人。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金属外壳时,应戴绝缘手套。
解读:整合企标变电《安规》5.2.4和线路《安规》7.1.4。当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通过接地网或接地体流到地中的电流,会在地表及地下深处形成一个空间分布的电位梯度,并在离接地体不同距离的位置产生一个电位差。同样,当导线、电缆断落地面,落地点的电位就是导线的电位。电流从落地点流入大地,电流向四周扩散时,形成不同的电位梯度。此时如果人的两足分别站在地面上时,就会形成不同对“地”电位,在地面上就呈现跨步电压。
室内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由于室内钢筋混凝土梁和柱中的钢筋组成的接地网络且室内地面相对干燥,电位下降较快,电流经过4m距离的扩散,其外围地面电位已经降低;因此,安全防护要求禁止进入的半径为4m以内地面。对于室外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或导线、电缆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时,因地表潮湿,地面电位下降缓慢,安全防护要求禁止进入的半径为8m以内地面。
巡视人员发现这些情况应始终在现场守候,防止行人靠近导线落地点8米以内;并迅速报告调度和上级,等候处理。若万一有工作人员在跨步电压危险区内时,可以采取双脚并拢或独脚跳离危险区。
发生接地或断线时,禁止触摸建筑物、设备外壳和架构,因为,从接触点到地面垂直距离与人所站立处的水平距离之间也存在着电位差,人体接触这些部位,就会承受接触电压,所以应戴绝缘手套。
5.1.10 无论高压配电线路、设备是否带电,巡视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人监护,并保持表3-1规定的安全距离。
解读:变电《安规》5.1.4规定针对作业人员;5.2.1规定单独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栏;线路《安规》7.1.5规定巡视检查配电设备时,不准越过遮拦或围墙。在配电实际工作中,遇到设备异常的情况下,巡视人员可能需要移开或越过遮栏,以便更近距离察看。为保证安全,这种情况需有人监护,并保持安全距离。
遮栏内的高压设备即使处在非运行状态或不带电,但可能由于特殊送电方式、倒送电、运行方式改变或发生异常情况等各种原因,遮栏内的高压设备会随时有突然带电的危险。另外,电气设备周围设置遮栏是由于电气设备安装高度低、安全距离小,容易误碰高压带电部分的场所,一旦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且失去监护,极易发生触电伤亡事故。若工作特殊需要移开遮栏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止人员触电的安全措施,同时,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应与高压设备保持符合表3-1的安全距离,且现场应始终有监护人在场实施监护。
5.1.11 进入SF6配电装置室,应先通风。
解读:本规程2.3.4中对装有SF6设备的配电站装设通风装置有明确要求。 变电《安规》第11章专门讲SF6电气设备上工作的要求,有严格规定。鉴于SF6气体密度比空气大,沉于地面附近,配网中的SF6设备中SF6气体量少,配电装置室面积小,进入室内前先通风能够保障人员安全。
5.1.12 配电站、开闭所、箱式变电站等的钥匙至少应有三把,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运维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高压设备巡视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工作结束后立即交还。
解读:变电《安规》5.2.6规定高压配电室的钥匙由运行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配网中配电站、开闭所、箱式变电站数量众多,管理方式差异大,且保证安全的关键在于控制钥匙的使用,所以这里对由谁保管钥匙不作强行规定。此外,交换也不限于当日工作结束。
5.1.13 低压配电网巡视时,禁止触碰裸露带电部位。
解读:线路《安规》4.1.5规定单人巡视时,禁止打开配电设备柜门、箱盖。实际工作中,低压配电网的巡视可能需要打开柜门、箱盖进行察看,因低压不存在安全距离问题,所以这里规定低压电网巡视时,禁止触碰裸露带电部位,对打开低压配电设备的柜门、箱盖不作限制。
倒闸操作的相关内容将在省公司的配电设备倒闸操作票实施细则中叙述,此处不作讲述。
5.3 砍剪树木
解读:整个章节内容与原线路安规的相关条款变动不大,主要是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整合和调整。去掉了“城区、人口密集区应设置围栏,防止砸伤行人。”和“树枝接触或接近高压带电导线时,应将高压线路停电或用绝缘工具使树枝远离带电导线至安全距离。此前禁止人体接触树木”等内容。
5.3.6 砍剪树木时,应防止马蜂等昆虫或动物伤人。
5.3.7 上树时,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不得系在待砍剪树枝的断口附近或以上。不得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不得攀登已经锯过或砍过的未断树木。
5.3.8 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砍剪高出或接近带电线路的树木。
6 架空配电线路工作
6.1.1 挖坑前,应与有关地下管道、电缆等设施的主管单位取得联系,明确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做好防护措施。
解读: 特别是在城市的主干道附近施工时,要高度重视,防止挖破天然气管道引起燃爆事故。
6.1.3 在超过 1.5m 深的基坑内作业时,向坑外抛掷土石应防止土石回落坑内, 并做好防止土层塌方的临边防护措施。
6.1.4 在土质松软处挖坑,应有防止塌方措施,如加挡板、撑木等。不得站在挡 板、撑木上传递土石或放置传土工具。禁止由下部掏挖土层。
6.1.5 在下水道、煤气管线、潮湿地、垃圾堆或有腐质物等附近挖坑时,应设监 护人。在挖深超过 2m 的坑内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如戴防毒面具、向坑中 送风和持续检测等。监护人应密切注意挖坑人员,防止煤气、硫化氢等有毒气体 中毒及沼气等可燃气体爆炸。
6.1.6 在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附近开挖的基坑,应设坑盖或可靠遮栏,加挂警告标 示牌,夜间挂红灯。
6.2.1 登杆塔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7)攀登过程中应检查横向裂纹和金具锈蚀情况。
解读:新增条款,有横向裂纹的电杆容易造成断杆,必要时应经过鉴定或采取补强措施。
6.2.2 杆塔作业应禁止以下行为:
(1)攀登杆基未完全牢固或未做好临时拉线的新立杆塔。
(2)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
(3)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
6.2.3 杆塔上作业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2)在杆塔上作业时,宜使用有后备保护绳或速差自锁器的双控背带式安 全带,安全带和保护绳应分挂在杆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构件上。
解读:去掉了原规程中的“当后保护绳超过3m时,应使用缓冲器。”的条款内容。因为配电作业中一般不会使用超过3M的后备保护绳。
(4)在人员密集或有人员通过的地段进行杆塔上作业时,作业点下方应按 坠落半径设围栏或其他保护措施。
解读:依据GB/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作业点下方的坠落半径为:高度在2-5M为3M;高度在5-10M为4M;高度在10-30M为5M; 高度在30M以上为6M。
(6)杆塔上作业时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解读:针对当前农电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的,如在杆塔上作业时打手机等。
6.3.2 居民区和交通道路附近立、撤杆,应设警戒范围或警告标志,并派人看守。
6.3.3 立、撤杆塔时,禁止基坑内有人。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 杆塔高度的 1.2 倍距离以外。
解读:防止作业过程中的意外出现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6.3.6 使用临时拉线的安全要求:
(1)不得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受力桩。
(2)一个锚桩上的临时拉线不得超过两根。
(3)临时拉线不得固定在有可能移动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
(4)临时拉线绑扎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5)临时拉线应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承力后方可拆除。
(6)杆塔施工过程需要采用临时拉线过夜时,应对临时拉线采取加固和防 盗措施。
解读:现场作业过程中有违反以上规定的现象。
6.3.12 在带电线路、设备附近立、撤杆塔,杆塔、拉线、临时拉线、起重设备、 起重绳索应与带电线路、设备保持表 6-1 所规定的安全距离。
表6-1 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规定:10-20kV为2.0M。
解读:原规程规定为3.0M。本规程进行修改,修改依据是根据GB6067-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而原规程是参照电力线路建设安规的规定。
6.3.14 杆塔检修(施工)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不得随意拆除未采取补强措施的受力构件。
(2)调整杆塔倾斜、弯曲、拉线受力不均时,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拉线及 其调节范围,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3)杆塔上有人时,禁止调整或拆除拉线。
解读:防止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倒杆事故。
6.4.1 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均应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做到通信畅通、加强监护。
6.4.2 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地方放线、撤线,应先取得有关 主管部门同意,做好跨越架搭设、封航、封路、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安全措施。
解读:要防止通信设备的信号盲区。各工作班组应有交通信号旗。
6.4.5 紧线、撤线前,应检查拉线、桩锚及杆塔。必要时,应加固桩锚或增设临时拉线。
拆除杆上导线前,应检查杆根,做好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解读:紧线时会对导线出现过牵引现象,将对电杆的拉力大大的增加,原有的拉线可能承受不了这个拉力而脱锚造成倒杆事故。撤线时由于导线的张力发生变化,因可能造成倒杆。所以要加固桩锚或增设临时拉线。
6.4.6 放线、紧线时,遇接线管或接线头过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处有卡、挂现象,应松线后处理。处理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卡线处外侧,采用工具、大绳等撬、拉导线。禁止用手直接拉、推导线。
解读:当导线发生卡、挂现象时,一定要松线后再进行处理。在线路还带有张力时到线路上进行工作,是非常危险的。
6.4.8 放、撤导线应有人监护,注意与高压导线的安全距离,并采取措施防止与低压带电线路接触。
解读: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事故案例,新增加的条款。本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绝缘导线的低压带电线路,因为若是裸导线带电,必须采取停电及接地措施。(2006年6月30日,某局在农网改造工程的低压线路放线施工中,因展放的裸导线在带电的低压绝缘导线上拖动,使绝缘层磨破,导致展放的施工导线带电,造成5死10伤的触电伤亡事故。)
6.5 高压架空绝缘导线工作
6.5.1 架空绝缘导线不得视为绝缘设备,作业人员或非绝缘工器具、材料不得直 接接触或接近。架空绝缘导线与裸导线线路的作业安全要求相同。
解读:本条所指的架空绝缘导线是高压线路。高压架空绝缘导线不同于高压电力电缆,它没有屏蔽层,没有外护套,且不进行绝缘试验;长期在露天运行,因过负荷或与其他物体摩擦等原因易造成绝缘损坏,其绝缘水平不能与电力电缆相同,并且在高压绝缘导线的表面还存在感应电。所以,作业人员不得接触或接近带电的高压绝缘导线。高压绝缘导线的安全要求与裸导线相同。
6.5.2在停电检修作业中,开断或接入绝缘导线前,应做好防感应电的安全措施。
解读:当高压绝缘导线与其他电力线路平行、邻近和交叉跨越时,导线中会产生感应电,停电后虽然对绝缘导线进行了接地,但由于接地点不一定就在开断(接入)点附近,当开断(接入)点与接地点之间有较大的距离时,开断(接入)点绝缘导线上的感应电不能全部泄放完毕,将会存在感应电触电的可能。所以在开断或接入绝缘导线前,应做好防感应电的安全措施。(一般采用戴绝缘手套开断或剥离绝缘层,然后对导体进行接地放电)。
6.6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6.6.1 在带电杆塔上进行测量、防腐、巡视检查、紧杆塔螺栓、清除杆塔上异物 等工作,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得 小于表 3-1 的规定。若不能保持表 3-1 要求的距离时,应按照带电作业或停电进行。
解读:10kV不得使用带电作业工作票进行邻近带电设备附近的地电位设备上的工作。因为距离太近,无法控制作业人员与带电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必须是做遮蔽措施,既带电作业。
6.6.3 若停电检修的线路与另一回带电线路交叉或接近,并导致工作时人员和工 器具可能和另一回线路接触或接近至表 5-1 安全距离以内,则另一回线路也应停 电并接地。若交叉或邻近的线路无法停电时,应遵守 6.6.4~6.6.7 条的规定。 工作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线路的措施。
6.6.4 邻近带电线路工作时,人体、导线、施工机具等与带电线路的距离应满足表 5-1 规定,作业的导线应在工作地点接地,绞车等牵引工具应接地。
6.6.5 在带电线路下方进行交叉跨越档内松紧、降低或架设导线的检修及施工, 应采取防止导线跳动或过牵引与带电线路接近至表5-1安全距离的措施。
6.6.6 停电检修的线路若在另一回线路的上面,而又必须在该线路不停电情况下 进行放松或架设导线、更换绝缘子等工作时,应采取作业人员充分讨论后经批准 执行的安全措施。措施应能保证:
(1)检修线路的导、地线牵引绳索等与带电线路的导线应保持表 5-1 规定的安全距离。
(2)要有防止导、地线脱落、滑跑的后备保护措施。
解读:6.6.3-6所指的线路不是同杆架设线路。是交叉或接近(平行、靠近等)。防止导线跳动或接近导致安全距离不够的措施一般为采取控制绳控制的方式。6.6.6条款中的安全措施批准权限应为工区级单位。
6.6.7 与带电线路平行、邻近或交叉跨越的线路停电检修,应采取以下措施防止 误登杆塔:
(1)每基杆塔上都应有线路名称、杆号。
(2)经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名称、杆号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地线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宣布开始工作。
(3)在该段线路上工作,作业人员登杆塔前应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名称、杆号无误,并设专人监护,方可攀登。
解读:一般情况下,10kV线路停电作业,不会每级杆塔设置一个专责监护人,但若是上述情况时,应每级杆塔设置一个专责监护人进行监护作业。
6.7 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6.7.1 工作票中应填写多回线路中每回线路的双重称号(即线路名称和位置称号)。
6.7.2 工作负责人在接受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前,应与工作许可人核对停电线路双重称号无误。
6.7.3 禁止在有同杆(塔)架设的 10(20)kV 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 一回线路的停电施工作业。
6.7.4 在同杆(塔)架设的 10(20)kV 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当满足表 5-1 规定的安全距离且采取可靠防止人身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下层线路的登杆停电检修工作。
解读:线路的双重名称是指线路的名称加变电站的开关编号;位置称号是指上线、下线、中线和面向线路杆塔编号增加方向的左线或右线。
停电施工作业和停电检修工作是有区别的。施工作业重点是进行安装作业方面,其人员的作业时的活动范围及设备(导线舞动)、施工机具等作业活动范围都较大,作业中难以控制与同杆架设的另一回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而检修作业一般是进行设备的缺陷处理等简单工作,其人员的作业活动范围较小,而导线基本上没有摆动,作业在监护下进行,作业人员与同杆架设的另一回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是可以控制的。所以,本规程作出以上规定。
6.7.3 禁止在有同杆(塔)架设的10(2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一回线路的停电施工作业。
6.7.4 在同杆(塔)架设的10(2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当满足表5-1规定的安全距离且采取可靠防止人身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下层线路的登杆停电检修工作。
解读:线路《安规》5.3.1要求同杆架设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应满足表5-1(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对10kV及以下线路满足表5-2(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工作的安全距离)。6.7.3与6.7.4与其要求一致。
10kV线路,档距小于100m时导线设计间距约为0.6m;大于100m时为1m。同杆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当满足表5-1规定的安全距离,且对带电导线采取绝缘隔离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对最下层线路进行登杆停电检修工作。上述工作应设专人加强监护。
(以上为国网公司配电安规宣贯时对本条款的解读)
6.7.5 为防止误登有电线路,应采取以下措施:
(1)每基杆塔应设识别标记(色标、判别标帜等)和线路名称、杆号。
(2)工作前应发给作业人员相对应线路的识别标记。
(3)经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线路名称、杆号无误,验明线路确 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宣布开始工作。
(4)作业人员登杆塔前应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线路名称、杆号无误后,方可攀登。
(5)登杆塔和在杆塔上工作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解读:识别标记中色标是以颜色区别不同的线路,还有使用形状表示不同的线路方式(如用方形、园形、三角形等)。
7.1 柱上变压器台架工作
7.1.2 柱上变压器台架工作,应先断开低压侧的空气开关、刀开关,再断开变压 器台架的高压线路的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高低压侧验电、接地后,方可工作。若变压器的低压侧无法装设接地线,应采用绝缘遮蔽措施。
解读:本条文字描述不严谨,应为柱上变压器台架“停电”工作。变压器台架上停电工作时,在低压侧可以不装设接地线,采用绝缘遮蔽措施。
7.1.3 柱上变压器台架工作,人体与高压线路和跌落式熔断器上部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不宜在跌落式熔断器下部新装、调换引线,若必须进行,应采用绝缘罩将跌落式熔断器上部隔离,并设专人监护。
解读:本条为新增条款。重点强调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防止触电。在跌落式熔断器下部新装、调换引线是禁止的,因为该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已不满足表3-1的规定,若必须进行时,应采取带电作业的方式进行工作。
7.3 配电站、开闭所工作
7.3.1 配电站、开闭所的环网柜应在没有负荷的状态下更换熔断器。
解读:新增条款,更换拔插式熔断器前,应先拉开负荷开关或断开低压负荷,防止带负荷装取熔断器。
若是抽屉式熔断器盒,应在拉开负荷开关后进行。
7.3.2 环网柜应在停电、验电、合上接地刀闸后,方可打开柜门。
解读:此处的验电为间接验电,在环网柜开关的线路侧应装设带电显示器。
7.3.3 环网柜部分停电工作,若进线柜线路侧有电,进线柜应设遮栏,悬挂“止 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进线柜负荷开关的操作把手插入口加锁,并悬挂“禁 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在进线柜接地刀闸的操作把手插入口加锁。
解读:新增条款。明确规定如何防止三种错误可能造成事故的防范措施:1、防止误入带电线路间隔的措施;2、防止进线柜开关误合闸的措施;3、防止进线柜带地线合闸的措施。
7.3.5 配电变压器柜的柜门应有防误入带电间隔的措施,新设备应安装防误入带 电间隔闭锁装置。
解读:新增条款。原有的设备不具备防误入带电间隔的应改造,新设备必须安装。7.3.6 ;7.3.7为原变电安规的相关内容。
7.4 计量、负控装置工作
7.4.4 负控装置安装、维护和检修工作一般应停电进行,若需不停电进行,工作时应有防止误碰运行设备、误分闸的措施。
解读:新增条款。明确在负控装置上工作的安全要求。
8 低压电气工作
解读:新增条款。将低压电气作业单独成为一章,并将低压带电作业从原带电作业章节中分离出来,不作为带电作业项目。
8.1.1 低压电气带电工作应戴手套、护目镜,并保持对地绝缘。
解读:目前没有低压绝缘手套,使用高压绝缘手套工作在实际中不利于操作;此外由于作业人员与低压设备之间的距离较近,万一发生短路,电弧将烧伤、灼伤人员的手部或眼睛,所以要求工作时应戴手套(全棉手套)和护目镜。保持对地绝缘,是防止操作过程中,人体意外误触带电体而发生触电(穿绝缘鞋或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体上)。
本条适用于全部低压带电作业。
8.1.3 低压电气工作前,应用低压验电器或测电笔检验检修设备、金属外壳和相邻设备是否有电。
8.1.4 低压电气工作,应采取措施防止误入相邻间隔、误碰相邻带电部分。
解读:因低压电气设备的绝缘损坏后不一定会跳闸,将会使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直接触摸可能造成人员触电;另外,低压电器设备作业空间较小,作业中可能误碰临近的非工作设备,所以应对设备金属外壳和相邻设备进行验电。如相邻设备有电,应采取措施防止误碰相邻带电设备。
8.1.9 所有未接地或未采取绝缘遮蔽、断开点加锁挂牌等可靠措施隔绝电源的低压线路和设备都应视为带电。未经验明确无电压,禁止触碰导体的裸露部分。
解读:低压电气回路接线复杂,出现反送电的现象普遍存在,验电和接地是防止触电的较好方法。
8.1.10 不填用工作票的低压电气工作可单人进行。
解读:按本规程规定,可单人工作的工作有: 测量接地电阻;砍剪树木、 杆塔底部和基础等地面检查、消缺、;涂写杆塔号、安装标志牌等工作地点在杆塔最下层导线以下,并能够保持表 3-1 安全距离的工作;接户、进户计量装置上的不停电工作; 单一电源低压分支线的停电工作; 不需要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配电运维一体工作。具体那些工作应由省公司和本地市公司决定。
8.2.1 带电断、接低压导线应有人监护。
禁止带负荷断、接导线。
解读:带电断、接前必须确认空载(另一端断开),同时必须满足8.1.1要求;在断、接过程中可能存在电容电流而将产生电弧,应设人监护。
带负荷断、接相当于带负荷拉合闸,无法切断负荷较大的电流,应禁止。
8.2.9 非运维人员进行的低压测量工作,宜填用低压工作票。
解读:运维一体。强调非设备主人工作需填用工作票。同11.3.1.1“非运维人员测量填用配电二票”。
9 带电作业
9.1.4 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开始前,应与值班调控人员或运维人员联系。需要 停用重合闸的作业和带电断、接引线工作应由值班调控人员履行许可手续。带电 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向值班调控人员或运维人员汇报。
解读:带电作业的工作许可人由调控人员和运维人员电担任,不同的单位,工作许可人可能不一样,应根据实际而定。
9.2.1 高压配电线路不得进行等电位作业。
解读:等电位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对大地绝缘后,人体与带电体处于同一电位时进行的作业。等电位作业人员对接地体的距离要求同地电位(10kV为0.4,20kV为0.5,35kV为0.6),但由于线电压高于相电压,等电位作业人员对邻相导线的安全距离要大于对地的安全距离。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各类电气间隙过小,作业人员很难保证相关安全距离。
9.2.2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若线路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线路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控制中心或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联系,值班调控人员或运维人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解读:应尽快与工作许可人联系。
9.2.7 对作业中可能触及的其他带电体及无法满足安全距离的接地体(导线支承件、金属紧固件、横担、拉线等)应采取绝缘遮蔽措施。
解读:防止绝缘手套等破损,人体与接地体构成回路。
9.2.14 斗上双人带电作业,禁止同时在不同相或不同电位作业。
解读:增加条款
9.2.17 带电、停电配合作业的项目,当带电、停电作业工序转换时,双方工作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交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解读:新增条款。技术措施上,会从带电作业时的绝缘包裹等措施转换到停电作业时的验电、接地,双方应进行技术交底。具体如何进行安全技术交接,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法。
9.3.3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应确认后端所有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已断开,变压器、电压互感器已退出运行。
解读:如线路的其他各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未断开就开始断、接空载线路,会造成断、接负荷电流而产生电弧;接入线路侧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未退出运行就开始断、接空载线路,相当于切、接小电感电流而产生过电压电弧,引发事故或损坏设备。
9.3.7 带电断、接架空线路与空载电缆线路的连接引线应采取消弧措施,不得直接带电断、接。断、接电缆引线前应检查相序并做好标志。10kV空载电缆长度不宜大于 3km。当空载电缆电容电流大于0.1A时,应使用消弧开关进行操作。
9.3.8 带电断开架空线路与空载电缆线路的连接引线之前,应检查电缆所连接的开关设备状态,确认电缆空载。
9.3.9 带电接入架空线路与空载电缆线路的连接引线之前,应确认电缆线路试验合格,对侧电缆终端连接完好,接地已拆除,并与负荷设备断开。
解读:增加条款。防止带地线搭火、带故障电缆搭火、及带负荷搭火等三种事故发生。
9.4.3 带负荷更换高压隔离开关(刀闸)、跌落式熔断器,安装绝缘分流线时应有防止高压隔离开关(刀闸)、跌落式熔断器意外断开的措施。
9.4.4 绝缘分流线或旁路电缆两端连接完毕且遮蔽完好后,应检测通流情况正常。
9.4.5 短接故障线路、设备前,应确认故障已隔离。
解读:增加条款。
增加9.5 高压电缆旁路作业;9.6 带电立、撤杆 。
9.7.2 绝缘臂的有效绝缘长度应大于1.0m(10kV)、1.2m(20kV),下端宜装设泄漏电流监测报警装置。
解读:根据目前设备使用现状,将“应在下端装设泄漏电流监视装置”改为“下端宜装设泄漏电流监测报警装置”。
13 分布式电源相关工作
解读:新增章节。分布式电源,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安装、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发电设施。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含煤矿瓦斯发电)等。本规程适用于以下两种类型分布式电源(不含小水电):
第一类: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MW的分布式电源。
第二类: 10kV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超过6MW,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50%的分布式电源。
分布式电源的几个慨念:
并网点:对于有升压站的分布式电源,并网点为分布式电源升压站的高压侧母线或节点;对于无升压站的分布式电源,并网点为分布式电源的输出汇总点。
接入点:是指电源接入电网的连接处,该电网既可能是公共电网也可能是用户电网。
公共连接点:是指用户系统(发电或用电)接入公用电网的连接处。
专线接入:是指分布式电源接入点处,设置有专用的开关设备(间隔)方式,如分布式电源直接接入变电站、开闭所、配电室母线或环网柜等方式。
T接:是指分布式电源接入点处未设置专用的开关设备(间隔)方式,如分布式电源直接接入架空或电缆线路的方式。
分布式电源并网电压等级可根据装机容量进行初步选择,优先采用低电压等级接入。10kV及以下接入分布式电源按接入电网形式分为逆变器和旋转电机两类。本规程综合两类分布式电源,提最低的要求。
13.1 一般要求
13.1.1 接入高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可闭锁、具有明显断开点、可开断故障电流的开断设备,电网侧应能接地。
13.1.2 接入低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具有明显开断指 示、具备开断故障电流能力的开断设备。
解读:对并网点的开断设备提出易操作、可闭锁、具有明显断开点、可开断故障电流等4个要求。并在高压电网设备检修时能设置接地措施,保证不会反送电。
13.1.3 接入高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用户进线开关、并网点开断设备应有名称并报电网管理单位备案。
13.1.4 有分布式电源接入的电网管理单位应及时掌握分布式电源接入情况,并在系统接线图上标注完整。
解读:电网管理单位应为配电网的调度控制中心。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的情况应进入系统图。
13.1.5 装设于配电变压器低压母线处的反孤岛装置与低压总开关、母线联络开关间应具备操作闭锁功能。
解读:当分布式电源设备在与电网系统失去联络后,独自形成一个小的供电系统,称为“孤岛”。“孤岛”会使它所连接的设备或线路带电,当作业人员在上面工作时会造成触电伤害,严重威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反孤岛装置”能够检测出“孤岛”设备的位置,从而发出命令使其自动跳闸与它所连接的线路断开,从而确保检修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分布式电源技术规范中规定“分布式电源接入容量超过本台区配变额定容量25%时,配变低压侧刀熔总开关应改造为低压总开关,并在配变低压母线处装设反孤岛装置;低压总开关应与反规定装置间具备操作闭锁功能,母线间有联络时,联络开关也应与反规定装置间具备操作闭锁功能。”
13.2 并网管理
13.2.1 电网调度控制中心应掌握接入高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开断设备的状态。
13.2.2 直接接入高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的启停应执行电网调度控制中心的指令。
13.2.3 分布式电源并网前,电网管理单位应对并网点设备验收合格,并通过协议与用户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并网协议中至少应明确以下内容:
(1)并网点开断设备(属用户)操作方式。
(2)检修时的安全措施。双方应相互配合做好电网停电检修的隔离、接地、 加锁或悬挂标示牌等安全措施,并明确并网点安全隔离方案。
(3)由电网管理单位断开的并网点开断设备,仍应由电网管理单位恢复
13.3 运维和操作
13.3.1 分布式电源项目验收单位在项目并网验收后,应将工程有关技术资料和接线图提交电网管理单位,及时更新系统接线图。
13.3.2 电网管理单位应掌握、分析分布式电源接入配变台区状况,确保接入设备满足有关技术标准。
13.3.3 进行分布式电源相关设备操作的人员应有与现场设备和运行方式相符的系统接线图,现场设备应具有明显操作指示,便于操作及检查确认。
13.3.4 操作应按规定填用操作票。
13.4 检修工作
13.4 检修工作
13.4.1 在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和公共连接点之间的作业,必要时应组织现场勘察。
13.4.2 在有分布式电源接入的相关设备上工作,应按规定填用工作票。
13.4.3 在有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的高压配电线路、设备上停电工作,应断开分布式电源并网点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或熔断器,并在电网侧接地。
13.4.4 在有分布式电源接入的低压配电网上工作,宜采取带电工作方式。
13.4.5 若在有分布式电源接入的低压配电网上停电工作,至少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防止反送电:
(1)接地。
(2)绝缘遮蔽。
(3)在断开点加锁、悬挂标示牌。
13.4.6 电网管理单位停电检修,应明确告知分布式电源用户停送电时间。由电网管理单位操作的设备,应告知分布式电源用户。以空气开关等无明显断开点的设备做为停电隔离点时应采取加锁、悬挂标示牌等措施防止误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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