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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至10省市
    时间:2013-01-04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延伸阅读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税负得到减免 产业得到发展

营改增消除重复征税

天津市财政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作为沿海港口城市,天津第二产业发达,对外贸易活跃,一旦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在破解影响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税制瓶颈方面迈出关键性一步,可以进一步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推动三次产业融合,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并且也有利于深化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先试,营造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税制优势,更好地促进天津经济加快发展。

上述相关人士表示,天津申请“营改增”试点在具体细则上,个别地方或会与上海有别。具体细节暂时还不便透露。但总的原则是总体税负不增或略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

是增是减考虑四个方面

上海安吉汽车零部件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财务经理岳福俊建议纳税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营改增”后自己的税负是增是减,做到心里有数:

1.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占所取得收入的比重,纳税人若存在大量不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则很有可能在改革之后税负增加;

2.取得抵扣凭证的情况,即使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支出,仍要看是否能够从供应商处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若对方无法提供相应的凭证,可能导致税负的增加;

3.供应商情况,由于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大部分为营业税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能会造成抵扣困难,从而使税负增加;

4.客户情况,如果客户大部分为增值税纳税人,改革后对方购买的应税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在客户的增值税税负降低的情况下,将可以扩大纳税人的经营空间,提高服务供应量。反之,会间接导致服务需求量的减少。

动手算账增减一目了然

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些纳税户已经开始比对上海的“营改增”实施细则,计算自己的税负届时会增加还是减少。

商品销售业

影响不大 税率左右减负程度

南马路五金城的五金材料经销商何志才告诉记者,“对我们这个行当来说,‘营改增’应该影响不大,因为我们一直就是按增值税纳税,税率为17%这一档,改革之后或许能降档,如果降到13%的话,我们就能减负不少。”

广告业

减税不少 “小老板”热盼“营改增”

广告公司的老板孔慧对“营改增”很期待。她的一位大学同学在上海同样从事广告业,已经从试点中尝到了甜头。孔慧迫不及待地让手下的财务人员给核算了一下自己公司“税改”前后减负情况。

以3月份公司的经营为例,月营业额56.3万元,按现在的营业税计征,税率为5%,应纳税额为2.815万元。若按目前上海的“营改增”细则来计算,她的企业按6%的税率征税的销售额为54.9万元,销项税额为3.294万元,而用于购置硬件设备所形成的进项税额为1.83万元,两者相抵扣后,增值税应缴税额为1.464万元,实现减税1.351万元!

租赁业

重大利好 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此次税改,对于租赁行业是重大利好。滨海新区从事融资租赁的王先生说,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企业购进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由于租赁行业缴纳营业税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公司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既严重阻碍了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也抑制了生产性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扩大投资规模。上海税改后,上述问题就不是问题了。

因为租赁业务被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租赁公司提供租赁业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租入机器设备的企业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虽然租赁有形动产适用17%的税率,但111号文件规定,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这项规定大大减轻了融资租赁企业税负。天津的融资租赁业这几年从规模到业务量在全国领先,“试点”以后,整个行业必会有一个大的飞跃。

运输业

希望持平 税负普遍不降反增

一些运输企业的负责人却皱起了眉头,因为知道上海试点的交通运输业税负普遍不降反增。“我们也不奢望减负,只要跟现在打个平手就行。天津如果申请试点成功的话,希望在交通运输业纳税细则方面能够推出有别于上海的做法。”

专家观点:

试点过程不宜过长

“营改增”一旦取得成效之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并在全国推广,试点过程不宜过长,这是因为试点改革过程中,可能会引起试点和非试点地区的同行业企业无法公平竞争等新的税负不公问题。“营改增”的意义不仅仅是消除重复纳税,增值税有一个链条式的机制,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使得增值税扩大了征收范围,对完善我国的流转税制度更具有积极意义。(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植才)

为服务业“松绑”

营业税有两大弊端:一,由于对交易额征税,营业税直接抑制市场交易规模;二,营业税增加服务业的税负服务业企业除了要缴纳营业税,还和制造业企业一样,要对其利润缴纳25%的公司所得税。

就成本结构而言,绝大部分服务业企业的劳动成本和人力资本成本是占比最高的成本,人力资本参与分配的一个具体表现就是获得分红或奖金,由此产生的个人收入也要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服务业企业缴纳了公司所得税,以及占其营业额比重较高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服务业企业是不缴纳营业税的。这次在上海的改革试点,对于发展服务业、刺激内需意义重大。(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院执行院长陈宪)

“营改增”是1994年分税制后最大最复杂的税制改革

去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和《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此次改革,因涉及我国两大主体税种,牵动众多纳税人的切身利益,被公认为是继1994年分税制之后最大最复杂的税制改革,也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

“营改增”是什么,增值税、营业税又是什么?

“营改增”,通俗来讲,就是把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并且降低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与营业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2011年,我国增值税和营业税合计征收约3.8万亿元,占总税收的比例超过四成。

增值税的纳税人只需对本环节的增加值缴税。打个比方,你销售一支铅笔,进价10元,销价12元,缴纳增值税的话,你只需要对增加的2元钱纳税。而营业税则是以营业额和销售额作为税基计算缴纳,具体到销售那支铅笔,就得以售价12元为税基纳税。

在这之前,我国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在这种税制结构下增值税纳税人外购劳务所负担的营业税,以及营业税纳税人外购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均不能抵扣,重复征税问题始终没有完全消除。

推行“营改增”会给全国带来什么?

据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相关调研报告测算,“营改增”后,上海市税收将因此减少大约100亿元,这些减少的税收将转变成企业实实在在的利润,成为助推试点行业以及相关行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的“营养”和动力。

据国家税务总局测算,如果在全国全面推行“营改增”,全国税收净减收将超过1000亿元。由此可以带动GDP增长0.5个百分点,拉动出口增长0.7个百分点,同时可以带来新增就业岗位约70万个。

上海“营改增”是怎么做的

从1月1日起,上海有12.6万户企业纳入改革试点范围。其中文化创意领域的企业最多,占比近四分之一;研发和技术服务类占近五分之一;交通运输业占约十二分之一。

来自试点企业以及财税部门的信息表明,试点的各项政策措施运行情况总体良好,大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略有下降,促进产业发展的效应正在逐步显现:其中7成为小纳税户,这些小规模纳税人大多由原实行5%的营业税税率降为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且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税负下降超过40%;试点的一般纳税人中,85%的研发技术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75%的信息技术和鉴证咨询服务业、70%的文化创意服务业税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税负减轻的企业中,文化创意服务类效果比较突出。文化创意产业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五大类。而作为审计、咨询、技术服务、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的下游客户,国内某大型制造企业也属于改革受益者。据企业税务经理测算,“营改增”后他们有8亿元来自上海试点企业的外购劳务都能获得6%的增值税发票,意味着一年将减少近5000万元的流转税支出。

一些纯做仓储的公司也受益不少,这些仓储公司原先按营业税要交6%的税,现在只要按5%的税率交增值税就可以了,而且如果有搬运类机械的进货抵扣,所缴纳的税金会比以前少得更多。
但也有部分企业的税负不减反增,其中的“杰出代表”是交通运输业。对此,上海相应制定了过渡性的财政扶持政策,专门设立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财政专项资金”,对税收负担增加的企业给予财政扶持。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认为,在试点初期,交通运输企业税负增加原因在于其主要资本投入是车辆,如果企业的大部分车辆是在改革试点之前购置,就会出现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小、销项税额相对较大的情况。同时,由于改革尚未全面推开,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等。

上海“营改增”实施细则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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