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讲师博客 > 讲师博文
广告1
职业素养||因为一个朋友圈引发的“惊天血案”!
时间:2018-04-16     作者:

 因为随手发的一条朋友圈,被证监局罚了3万元,上市公司奋达科技的员工杨小桃估计是怎么也没想通,而且还被扣上了泄漏内幕消息的帽子。此外,公司里的另一员工林立也因内幕交易被罚了20多万元。

 
 
所以现在的信息时代,除了通过老板自身言语的泄露之外,公司还要管理好手下员工的通讯设备,自媒体时代,一不小心,随时可能就违规了。
 
 
4月10日,海南证监局公布〔2018〕1号行政处罚,对奋达科技员工杨小桃和林立以泄露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合计罚没24.3万元,而此次内幕交易的时间正是奋达科技董事长提出内部员工增持股票的倡议期间。
 
 
1
公司内幕外泄过程
 
2017年6月1日,奋达科技的董事长肖某提出员工增持股票倡议的想法。当日下午5点,肖某跟董事会秘书谢某沟通,拟定了《关于向公司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并由肖某书面签署。
 
6月2日,公司未能赶上交易所早上8点的信息披露时限,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助理罗某又将此份《倡议书公告》遗忘在文印室的复印机上。
 
8点05分,该文件恰巧被公司市场部的工程师钟某与销售技术文员杨小桃看到,后者还当场用手机对文件拍了照,直到早上8点20分罗某才将落在复印机上的文件取回。
 
6月2日上午10点,杨小桃将其拍摄到的《倡议书公告》发到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10点31分,钟某将杨小桃的微信内容又转发到了名称为“电器销售技术部”的微信群,微信群成员林立看到了该信息。
 
中午休市期间,奋达科技才正式对外披露《倡议书公告》,并于11点45分收到巨潮资讯关于本次信息已成功披露的回执。
 
 
2
林立的内幕交易
 
当时在公司微信群里看到《倡议书公告》的林立,是奋达科技电器产品技术部的副经理。他于当日11点04分,将80万元资金转到本人的证券账户;11点05至07分,林立买入“奋达科技”6.9万股,买入成交金额80.66万元,分别于2017年6月7日和8月14日卖出,由此获利10.67万元。
 
 
3
杨小桃、林立被行政处罚
 
海南证监局认定,董事长肖某提出公司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是属于内幕信息,《倡议书公告》披露内容与此内幕一致。公司文员杨小桃将其文件内容发送至朋友圈,造成内幕信息在公司正式对外披露前被泄露。
 
对此,海南证监局作出处罚:
 
杨小桃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对杨小桃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
 
林立利用了内幕信息,通过本人证券账户交易“奋达科技”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内幕交易的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没收林立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0.67万元,并处以10.67万元罚款。
 
 
喜欢发朋友圈没关系,但是如果这个是公司企业相关机密文件,在发之前,还是要尽量多考虑一下,证监会近几年针对新媒体也强化了监管,处罚了很多类似泄密内幕、扰乱秩序、恶意传播恐慌情绪的案件,我们作为员工个人也要注意,公司的很多事,没必要广而告之,当心害人害己。
 
 
 
以上来自网络转载,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咨询电话:
0571-86155444
咨询热线:
  • 微信:13857108608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