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编号:38304
课程价格:¥30000/天
课程时长:2 天
课程人气:490
行业类别:行业通用
专业类别:政府智库
授课讲师:孙成龙
第一讲:民事诉讼基本问题 一、起诉与管辖 1. 起诉时被告的户口已经迁出本地还未落户,且居无定所的管辖法院的确定问题 2. 常年在外打工久久不归的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问题 3. 装运工在装运货物时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受害人应该向谁请求赔偿问题 4. 民事诉讼的提起能否由他人代为问题 5. 诉讼中,委托代理授权不明确的处理问题 6. 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法院管辖问题 7. 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问题 8. 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如何确定管辖法院问题 9. 子女不在同一辖区时,赡养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问题 10. 当事人行使管辖权异议问题 11. 诉讼中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案件审结完毕后,是否有权提起撤销之诉问题 二、审判组织与诉讼参加人 1. 由法官和陪审员三人组成的合议庭评议案件,如何确定合议庭意见问题 2. 当事人一方数众多时,是否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问题 3. 当事人死亡,其继承人参与诉讼后,之前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问题 4. 劳务派遣职工给他人造成伤害,如何确定被告问题 5.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如何确定被告问题 6. 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不出庭问题 三、证据运作 1. 向法院提供证据时超过了举证期限,法院能否接受该证据问题 2. 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 3. 举证责任倒置问题 4. 证人要出国,证据保留问题 5. 持有证据拒不提供问题 6. 当事人毁灭证据问题 7. 证据的证明力大小的判断 8. 一方当事人威胁证人作证应承担法律责任 9. 在调解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可,能否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证据的问题 四、回避、保全和先予执行 1. 在庭审过程中,审判员与一方当事人是老朋友如何处理的问题 2. 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问题 3. 被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还能否继续使用问题 4. 人民法院能否对到期债权进行财物或价款提存问题 5. 先予执行的五种情况 五、法院调解 1. 法院对案件一直“久调不结”问题 2. 调解的三项原则 3. 出现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情况如何处理的问题 4. 对生效调解书能否可以申请再审问题
第二讲:审判程序 一、第一审、第二审程序 1. 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问题 2. 隐私案件不公开审理问题 3. 法院宣告判决时,当事人是否有权要求不公开审判的问题 4. 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死亡的,案件处理问题 5. 因山体滑坡延误了上诉期,是否能上诉问题 6. 案外人认为诉讼标的与自己有关时,是否可以申请参加诉讼问题 7. 原告申请撤诉未获准许又拒不到庭,法院是否可以缺席判决问题 8. 一般授权代理人与特殊授权代理人 二、审判监督程序 1. 已经终审的离婚判决,是否能申请再审问题 2. 案外人对其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问题 三、简易程序 1.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2. 在简易程序中,当事人是否有权就开庭方式提出申请问题 3. 小额诉讼案件是否适用两审终审制 4.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金钱给付案件情形 四、特别程序、督促程序与公式催告程序 1. 当事人如果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需要提交的材料 2.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时,应提交的材料 3. 当事人收到支付令后的应对 4. 在公式催告程序中,利害关系因意外耽误申报问题
第三讲:执行程序 1. 执行和解达成后,一方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的,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2. 执行涉及案外人财产时,案外人具体应对措施 3. 拒不执行判决的后果 4. 对被查封的财产故意损毁的后果 5. 被执行人死亡的,执行案件处理 6. 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问题 7. 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与失信名单库 8. 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强制拆迁以后的房内物品的问题 9.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判决后,相关权利人还能主张返还问题 10. 执行担保后当事人仍不履行义务问题 11. 当事人申请再审以后,原判决是否停止执行问题
27年法律风险防控实战经验 法律顾问资格认证/法律顾问执业认证 大庆市让胡路区政府法律顾问 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天府新区法院调解员 曾任:大庆职业大学丨经济法讲师 曾任:大庆石油管理局经济法规处丨诉讼科科长 曾任:大庆市让胡区政府法律顾问 现任: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 油田电力集团、大庆油田研究院、成都中诚建设集团、四川阿坝自治县等近百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特邀法律讲座导师 ※曾主笔起草《大庆石油管理局内部经济纠纷处理办法》,并延用至今。 ※曾主笔中国石油(大庆)管理局内部合同检查通报三十多期。 ※曾主持裁决中国石油(大庆)管理局内部经济纠纷九十多起。
实战案例: 孙老师27年来专注于法律领域,从法律专业教育,到世界500强企业专职法律顾问,再到职业律师,无不彰显其专业性和系统性。曾先后担任100+家政府和企业的法律顾问(顾问单位涉及政府、金融、地产、电力、通信、基建、能源、医疗、商业、旅游、教育等领域。)并先后处理各类案件/合同纠纷等1000+起(韩国Mm集团买卖合同纠纷、上海某研究所技术转让合同纠纷、北京菜市口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佛山日丰公司商标侵权纠纷等) 孙老师在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的同时,也不间断地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普法服务,先后为让胡路区政府、大庆油田电力集团、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大庆油田设计院等近百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做普法讲座工作,极大地提高了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对于政府依法行政,以及企事业单位防范法律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部分授课案例: ● 曾为大庆油田钻探集团进行《民法典概览与亮点》课程培训,累计17+期,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 曾给大庆油田电力集团进行《电力企业职工法律思维》课程培训,累计20+期,强调了企业要时刻保持风险意识,培养职工在工作中运用法律思维。 ● 曾给建设银行大庆市支行进行《法律思维在金融领域的运用》课程培训,累计4+期,针对银行存在的法律风险点,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法律解决手段。 ● 曾给大庆市让胡路区妇联进行《婚姻法》课程培训,累计4+期,极大地提高了妇女在恋爱、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法律意识和价值观意识。 ● 曾给四川省白玉县医疗系统进行《医疗纠纷法律问题》课程培训,累计4+期,提高了医疗战线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
主讲课程: 《民法典概览》 《合同风险与防范》 《物业企业风险与防范》 《合同风险之合同管理》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实务》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引》 《地产公司法律风险与防范》 《民法典在金融行业的解读》 《法律思维在企业中的作用》
部分客户评价: 很难懂的法律问题,经老师一讲,就变得特别简单。尤其是课堂上讨论的那些案例,所以,大家听起来就特别有兴致。 ——油田电力集团 张经理 孙老师的课程非常棒,很枯燥的法律知识,在老师的课堂上就像“活”起来一下,老师有大量的实际案例来讲解,代入感很强,让法律变得通俗易懂了。 ——建设银行 李总 孙老师的课程实操性很强。按照老师讲的方法,把公司的所有涉及法律的文件梳理,并出相对应的应对方案,将企业的风险降下来,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中诚建设集团 陈总 孙老师讲课风格独树一帜,直奔具体问题,等到具体问题讲清楚了,就用实际案例来巩固,太好了。原来以为法律课很枯燥,经老师这么一讲,就像看剧一样,太接地气了。 ——四川白玉县人民医院 王主任 孙老师的《民法典》课程,简直太生动了,很枯燥的法律条文,到老师这里完全变了样,站在学员的角度,代入工作、生活场景感强的案例,让我们更好的理解法律法规,更好的运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油田钻探集团 徐主任